(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2011年9月15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 接到张先生对淘宝商城的投诉。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张先生说,他8月16日卖给广东一个买家三个灯,买家以灯拍不到前后一致光无理由要求退货。但张先生说,当时卖的时候说好,只保证正常使用,灯是易碎品因此卖出是不退的。然而淘宝方面判退。张先生说退他也就接受了,但是买家把他的灯弄碎了,经过北京光宝确认维修费用300元。张先生不能接受淘宝小二到现在一个月也不给予处理,造成他的灯被买家白白使用。
对于张先生的问题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工作人员与淘宝方面取得了联系。淘宝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受理了张先生的事情,目前正在处理中。由于要顾及卖家与买家两方面,因此这件事情处理起来比较慢。淘宝方面也给出了时间期限,说到下周四能给卖家一个答复。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购与维权专家王周平认为,企业在处理这类事情时应该告知用户该事件的进度,而不是让用户茫然地等待,这样只会引起用户的不满。而用户方也应给予企业适当地理解,让企业能够更好地为用户服务。(文/网络零售部 远非)
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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