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投诉者认为,包头昭和稀土等公司绕开出口配额,加大钕铁硼薄片、稀土磁粉等产品出口量,从而变相加大稀土出口量,并建议政府部门研究开征钕铁硼薄片出口关税、将钕铁硼薄片等产品纳入稀土出口配额的可能性。
对此,9月6日,中国稀土工业协会筹备组负责人王彩凤对本报记者表示,对钕铁硼薄片等产品适当征收一定关税是值得考虑的,但将其纳入配额制管理,尚需认真调研。
不过,上述稀土业权威人士认为,钕铁硼薄片等产品主要出口市场是日本,一旦纳入关税或配额管理,将进一步影响中日贸易关系,加上目前我国正在积极应对稀土潜在的国际诉讼风险,考虑到这一点,进一步提高稀土产品关税、扩大配额管理范围可能会受阻。
变相出口之辩
公开资料显示,包头昭和稀土是日本昭和电工株式公社、包钢稀土、日本东海贸易株式会社、中国冶金进出口总公司于2002年共同投资组建,投资比例分别为60%、30%、5%、5%。
被投诉的公司还包括赣州昭日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日方股东包括昭和电工株式公社、日本东海贸易,中方股东为赣州虔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赣州红金稀土有限公司。
上述公司被业内投诉的理由是,“扩大稀土磁石合金产能用以加大出口,由于这些合金产品不占用配额制,也不征收关税,从而达到变相出口稀土的目的”。
实际上,业内对稀土合金出口政策一直存在争议。虽然我国对稀土出口配额管理看似越来越严格,但很多企业通过将稀土加工成合金绕开配额制出口,使得我国稀土出口配额管理制度大打折扣。
今年5月,商务部、海关总署针对稀土合金制定政策:自2011年5月20日起,将按重量计稀土元素总含量大于10%的铁合金纳入稀土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但这一政策并未平息争议。原因是,尽管按重量计稀土元素总含量在10%以上的铁合金已被纳入配额管理,但通过钕铁硼类合金科目的出口仍不受限制。
以钕铁硼薄片为例,商务部最初考虑到该产品为稀土深加工产品,有一定技术含量,对钕铁硼薄片免征关税,并且未纳入配额管理,而钕铁硼薄片的稀土元素含量高达30%至40%。
政策倾斜导致我国钕铁硼类合金出口持续增长。今年上半年,在我国稀土出口量大幅下降60%的情况下,以钕铁硼为主的稀土磁性材料出口量反而在6月份环比增加20.2%。
在此情况下,昭和电工株式公社宣布在7月份将在华合资公司的稀土磁石合金年产量从3000吨提至4000吨。
投诉者认为,日本在华合资公司利用钕铁硼类合金的政策优惠变相加大稀土出口,而包钢稀土、赣州的稀土企业为这些合资公司保障原料供应。
中国稀土学会的一位专家对本报记者表示,自今年以来,这一现象在业内引发热议,引起了稀土主管部门的重视,目前工信部、商务部等正在研究如何完善稀土合金出口政策,新的稀土合金出口政策将在今年下半年出台。
王彩凤表示,日本在华合资企业的出口行为符合中国政府的规定,业内人士投诉其“变相出口”并没有依据。不过,对钕铁硼薄片等稀土深加工产品视具体情况征收一定关税符合“将产业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原则,而下一步是否将钕铁硼类合金纳入配额管理,还需要对市场进行认真调研。
出口政策的两难抉择
上述中国稀土学会专家表示,考虑到日本市场的反应,即将完善的稀土出口政策遭遇两难抉择。
“稀土主管部门正在应对潜在的国际诉讼风险,而日本已经向中国示好,如果再度出台对日本不利的出口政策,也不利于中国应诉。”上述专家表示。
自今年7月以来,日本产经省顶住国内压力对中国“示好”称,日本不会起诉中国稀土管制政策,因为日本与中国在稀土发展上是“唇亡齿寒的关系”。这一态度与今年5月日本声称将起诉中国稀土政策。
针对赣州稀土产区由于开采指标用完将全面停产一事,6日,日本经济产业相钵吕吉雄在记者会上表示,将与中国有关部门进行对话,希望实现稀土供应稳定。
“稳定供应是日本的最大利益。”中国稀土学会秘书长林东鲁对本报记者表示。
上述中国稀土学会专家进一步表示,一旦对钕铁硼薄片征税并将其纳入配额,将给日本稀土产业带来直接影响。
据本报记者了解,钕铁硼磁材元件广泛地应用于计算机、通讯、汽车、医疗设备、电机制造等产业,已经形成了巨大市场,日本在华合资公司的稀土钕铁硼合金生产技术已相当成熟,工业生产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
“美国、欧盟等已在伺机起诉中国稀土政策,应诉的压力正在加大,日本方面我们不应轻举妄动,还是要从矿源上加强整治。”上述中国稀土学会专家表示。
上述专家还透露,六部委将马上实施新的稀土专用发票管理条例,相当于将稀土纳入国家专营体系,一旦投入市场,稀土业私挖乱采现象将进一步减少。
来源: 九江新闻网
声明: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