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俊彦 通讯员 陈晓莹 李琼) 为更好指导消费者选购食用植物油产品,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昨日公布了食用植物油产品比较试验结果,60批次样品的达标率为60.0%,其中36批次达标,24批次不达标。其中,花生油达标率不到四成,其次是菜籽油,达标率66.7%。葵花籽油、大豆油合格率最高,均达到100%。
市消委会从2011年6月至8月间开展食用植物油产品比较试验工作。本次比较试验的60批次样品是由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从广州市场流通领域购得,绝大部分样品来自农贸批发市场、食杂店等经销单位。其中34批次是花生油、菜籽油、大豆油、玉米油及葵花籽油等产品;26批次是食用调和油。产地主要是东莞、深圳、佛山、番禺等。
比较试验项目包括:标签、净含量、折光指数、相对密度(比重)、酸价、过氧化值、浸出油溶剂残留量、抗氧化剂(BHA、BHT、TBHQ)、黄曲霉毒素B1、脂肪酸组成共12项。结果显示,60批次样品的达标率为60.0%,其中36批次达标,24批次不达标。主要存在问题有:名称标示涉嫌误导消费者、净含量最小高度不达标、未标注贮藏条件。
本次比较试验有17批次样品的实测单件产品净含量负偏差不符合该规定,有涉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其中问题较突出有:佛山市南海区佳皇食品有限公司出品的鲁姬花压榨一级花生油、广东省佛山市澜兴植物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味康师傅纯正花生香等,被检出实测短缺量是允许短缺量的1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