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2日电 (记者 陈峰) 8月26日,人民网报道了北京叶子整形美容医院使用未获国家合法注册批准的爱贝芙产品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8月31日,人民网记者调查发现,北京叶子整形美容医院(以下简称叶子)仍在给“爱美者”注射爱贝芙。
8月30日,记者在叶子的官方网站上看到,有关爱贝芙的宣传资料仍在网上出现,如“爱贝芙可用于永久性祛除脸部皱纹、鼻唇沟纹、丰唇、修复疤痕、乳头充盈和其他皮肤缺陷”、“年轻十岁不是梦”等等。
随即,记者拨通了叶子的咨询电话,咨询人员称,叶子可以保证爱贝芙的注册证没有过期,不会让消费者承担风险。但是,据国家药监局网站上的数据显示,爱贝芙的注册证早在2006年5月就已经过期,目前并无新的注册证书。卫生法学教授卓小勤说,注册证过期后的经营和销售都是违法行为。
可是,当得知爱贝芙的注册证已过期,叶子的咨询人员又给了另一说法,叶子现在使用的都是注册证过期前生产的产品,这是合法的。
叶子使用的爱贝芙产品的保质期是多久?咨询人员称,我手边没有产品,不清楚。
记者电话咨询了“爱贝芙”的厂商,荷兰汉福生物科技公司在华办事处的总经理助理李佳说,爱贝芙的保质期是两年。
这样算来,从2006年5月29日爱贝芙注册证过期到现在,最晚生产的产品,也已经过期两年多了。
就此,记者联系了叶子的相关负责人,但是,截至发稿时,叶子没有给予明确回复。
北京市药监局稽查处在接受记者咨询时称,如果医疗机构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过期的医疗器械,卫生和药监的有关执法部门将进行调查,如果确定属于违法的,将给予相应处罚。
记者查询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其中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的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