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庆畅
2010年6月的一天,湖南省隆回县的向云成跟往常一样,运着一车生猪去贩卖。按照当时的市价,这一车生猪能卖个好价钱。
可是,当向云成按照惯例接受当地畜牧部门生猪检测时,却一下子傻眼了——生猪尿液常规检测指标呈阳性,猪体内竟然含有“瘦肉精”!
这也便意味着,时价近10元一公斤、一车几千公斤的猪肉全都不合格,向云成遭遇了他贩卖生猪生涯的“滑铁卢”。
当地畜牧部门循线追踪,发现生猪食用的饲料来自该县饲料经营商隆定荣,畜牧部门随即将其销售的“北京奥特牌饲料”送检,结论让所有人大吃一惊:该饲料中莱克多巴胺(“瘦肉精”)每千克的含量高达410毫克,而“瘦肉精”在中国大陆和台湾,属于禁用动物药品,饲料的12个样本的检测结果也均为阳性!
“发现‘瘦肉精’!”2010年7月11日,湖南省邵阳市公安机关把畜牧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上报了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成立专案指挥部,随着案件侦办工作不断深入,一张辐射63个地市的生产、销售、添加使用“瘦肉精”的犯罪网络,逐渐浮出水面。
一起案件涉及63地市
“制售‘瘦肉精’犯罪网络之复杂、生产销售数量之大、手段之多样,让人触目惊心。”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执法工作指导处副处长许成磊说。
据侦查,湖南邵阳“7·11”生产销售“瘦肉精”案中的“瘦肉精”主要来自浙江。
公安部迅速协调指挥各地公安机关查明,2008年3月以来,浙江绍兴人陈秋良为牟取利益,在浙江省奉化市租赁厂房车间,非法生产“瘦肉精”,供给湖南、湖北、广东、福建等多名下线客户,涉案“瘦肉精”金额达5000多万元。
鉴于案情重大,公安部决定进一步组织发起一场专门打击制售“瘦肉精”犯罪的破案会战,统一协调指挥、统一分发线索、统一行动指令。一张针对生产、储存、销售“瘦肉精”“黑工厂”、“黑窝点”、“黑市场”的巨网全面张开。
湖南市场上使用的“瘦肉精”来源并不限于浙江。公安机关查明还涉及多个地方。
“天津张姐”(实名张华娟)也向湖南出售了“瘦肉精”。2011年4月12日,湖南专案组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将张华娟抓获,据她供述,她所销售的“瘦肉精”是从“天津国英利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陈明、王国志处购买。
4月20日,天津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此案立案侦查,迅速将陈明、王国志等犯罪嫌疑人抓获。
据陈明、王国志的供述,二人为了赚钱,从网上搜索到莱克多巴胺工艺并下载资料,与技术人员一起实验,研究成功生产流程后,在河北省献县“华通合成材料厂”进行批量生产。抓获陈明、王国志,标志着摧毁了“瘦肉精”犯罪的一个源头。
警方在对陈明、王国志的审讯中,发现了另一条重要线索:2010年9月,二人从河南新乡等地曾分数次批量购进“瘦肉精”。
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接到公安部督核天津市公安局提供的线索后,立即成立专案组。5月24日上午,专案民警经过两天两夜的侦查,在郑州市某市场内将犯罪嫌疑人张志权抓捕归案。下午,民警对新乡市瑞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搜查,当场查封了生产销售“瘦肉精”的窝点。
“‘瘦肉精’生产和销售网络犬牙交错,利益盘根错节,往往是一个案件带出一大批,带出的案件中又有新线索。”许成磊说。
一头猪、一小袋饲料、单个养殖户、单笔银行汇款都成为警方追踪“瘦肉精”来源的重要线索。从湖南邵阳案发到公安部部署的“瘦肉精”破案会战结束,公安民警顺藤摸瓜,收缴“瘦肉精”2.5吨,捣毁6个研制“瘦肉精”的实验室,查处“瘦肉精”非法生产线12条,查封加工、仓储黑窝点19个,查处生产、销售“瘦肉精”的黑工厂32家,摧毁了一个覆盖63个地市的特大制售、添加使用“瘦肉精”犯罪网络。
“通过这次会战,全国‘瘦肉精’主要生产源头已基本打掉,主要销售网络已基本摧毁,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全部抓获,有效遏制了‘瘦肉精’对人民群众的现实危害。”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徐沪说。
一条生产线年赚上百万
“一条生产线一年就有上百万元的利润,暴利的驱使让制造销售‘瘦肉精’的犯罪嫌疑人不惜置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于不顾,丧心病狂,铤而走险,顶风作案。”许成磊说。
记者算了一笔账,提取“瘦肉精”所需的化工产品市场价仅几十元钱1公斤,而“瘦肉精”的出厂价为1000到2000元每公斤,经过中间商的层层加码,市场价最高能卖到每公斤4000元,1吨“瘦肉精”的利润可达数百万元。
在“瘦肉精”破案会战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有这样一批“专业”人士,他们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深厚的专业知识,或是高校毕业生,或是大专院校教授,或是在读硕士生,他们利益熏心,知法犯法,在“瘦肉精”研发、生产和加工环节为不法分子提供技术支持。
汪兴生是在公安机关侦破的湖北武汉“4·25”生产销售含“瘦肉精”饲料案中落网的。在此之前,他是安徽某高校的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0年初,汪兴生从外地买进“瘦肉精”,与其自行研制的化学物质勾兑后,一并卖到安徽,很快这批“瘦肉精”的“新品种”被掺进了猪饲料,销往多个省区。
“瘦肉精”制售之所以难以被发现,与其生产的隐蔽性不无关联。
一间手续齐备资质俱全的工厂,从表面看,没有任何端倪,工厂生产的产品名叫“A物质”,日夜开工,财源滚滚。
实际上他们生产的所谓“A物质”正是“瘦肉精”。
他们的销售环节同样隐蔽,买卖双方不见面,通过网上交易,只要把钱打入卖家账户,买家几日后就会收到标着“饲料”字样的包裹。对警方侦查工作来说最头疼的是,他们的手机号、账户名和身份证号都是假的!
“生产销售环节非常隐蔽,他们的生产车间往往披着合法企业的外衣,人在湖北武汉,厂子却在外地,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打击想尽办法。”许成磊介绍,“这给公安机关破案增加很大难度。”
有专家指出,“瘦肉精”泛滥背后折射出监管部门职能缺失,长期以来“瘦肉精”屡禁不绝,说明行政监管制度本身还有漏洞,且执行中也并未得到有效落实,甚至少数执法人员与违法犯罪分子同流合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