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在线8月30日消息 近日,大河健康网多次收到网友举报,投诉郑州长峰医院严重违反医疗广告法,夸大宣传,欺骗患者,无视八个不准出现的内容,并大幅度宣传其保证和断言性的广告,这样将误导甚至欺骗广大患者,希望本网高度关注。
接到投诉后,记者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打开了郑州长峰医院的网站,以下是从网站上看到的内容:
一.“治愈后不复发”,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1.夸大宣传诊疗效果。2.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
问:谁能保证血管瘤治愈后就不复发?这样诱导患者,合规不?
二,“长风所至,血管瘤消失” 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1.涉及疾病名称;2.夸大宣传诊疗效果。3.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 4.使用不科学化语言误导患者。5.使用不科学语言表示功效的断言
问:郑州长峰医院所至,血管瘤真的就消失了吗?谁能下这样的定论?
三.“让肝血管瘤患者不在忍受肝切除痛苦”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1.涉及疾病名称;2.夸大宣传诊疗效果。
问:郑州长峰医院的技术真的能不再让患者忍受肝切除的痛苦了吗?这样的说法太诱惑患者了!
四. “彻底消除肝血管瘤,” 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1.涉及疾病名称;2.夸大宣传诊疗效果。2.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 3.使用不科学化语言误导患者。4.使用不科学语言表示功效的断言
问:彻底消除。。。。。,郑州长峰医院能做到吗?
五.“血管瘤的终点站,告别困扰人生。” 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1.涉及疾病名称;2.夸大宣传诊疗效果。2.使用不科学化语言误导患者。3.使用不科学语言表示功效的断言
问:我们真诚希望郑州长锋医院能够成为血管瘤的终点站,让患者告别困扰,但是,能做到吗?
六.“超声微介导术,不复发等”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1.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2.夸大宣传诊疗效果。 情节严重将吊销许可证
问:超声微介导术,无痛苦、无疤痕、无副作用、不复发,这其实是欺骗。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依据《广告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对广告中含有禁止性规定的内容以及超出《医疗广告证明》范围发布广告的,应认定为未取得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将吊销许可证或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多处夸大宣传,严重违反医疗广告法,也将误导甚至欺骗患者,给广大患者埋下定时炸弹,本网将给予高度关注。
对于此事,记者也采访郑州长峰医院的相关人员,对于该问题,医院相关负责人称不接受记者采访。(记者 珠江)
来源:张家界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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