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配料表不允许使用“可能”字样
晨报讯 (记者 肖丹)“可能含有小麦、大豆、鸡蛋、奶制品、鱼”——包装标注如此含混不清,是否意味着产品含有危害成分?近日,家乐浓汤宝因外包装标注“可能含有”的字样,在本市各大超市下架。不少消费者看着厨房里尚未用完的浓汤宝,不免犯起了愁:是吃还是不吃呢?
记者昨天采访了解到,浓汤宝所在的联合利华集团在回应中称产品安全无忧;而食品专家则表示,因为不知道确切的成分无法给出明确的回答;但律师明确表示,产品配料表说明中绝对不允许使用“可能”的字样。
家乐浓汤宝是市民张先生家厨房里的必备品,“省事啊,做汤时往锅里一放就完事了”。听到超市下架的消息后,张先生问记者,“用词模糊是否有意掩饰?是否意味着产品质量有问题?”他说,联合利华有义务把家乐浓汤宝的确定成分说清楚。和张先生一样,不少消费者认为,“可能含有”到底是有还是没有,根本无法判断。
由于昨天是休息日,记者未能联系到联合利华方面相关负责人。在此前发布的声明中,联合利华称,家乐产品的包装已经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产品成分进行了标示。同时,根据国际惯例,联合利华家乐浓汤宝在包装上用“配料中含有××”和“可能含有××”的方式来表达致敏物质信息的提示,旨在负责任地提示消费者有关致敏的可能性。此标注符合我国新颁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记者留意到,联合利华还承诺“家乐浓汤宝产品通过有关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的检验,完全值得广大消费者信赖”。
对此,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邱宝昌律师认为,这种标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中“有关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的规定,“像这种似是而非的标示,它一方面推卸责任,另一方面有可能引起公众的不信任和恐慌。”邱宝昌认为,配料表说明中绝对不允许使用“可能”的字样。“必须要把它的含量明确标示出来”。
昨天,记者还发现,很多电视台饮食节目的浓汤宝广告并没有停播。
■事件回放
近日贵阳市工商局在检查中发现,家乐浓汤宝在其新包装的配料中写有“可能含有小麦、大豆、鸡蛋、奶制品、鱼”。贵阳市工商局认为,配料表中标注“可能含有”的字样,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贵阳当地超市对家乐浓汤宝相关产品予以下架。受此影响,北京市各大超市也已经将该产品自行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