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前几年在济南做生意,曾在金龙大厦租赁了一间房屋作为办公室。王先生透露,明律物业在租赁合同中故意压低租金费用,管理费用却很高。他向记者出示了与明律物业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当时约定租赁期限是一年,租赁费用分为租金、管理费用两部分,其中管理费用包括代收代缴的物业管理费、空调费、水费、电费。按照合同上标明的套内面积计算,租金仅为1.35元/平方米·天,管理费高达33元/平方米·月。“当时周围的写字楼租金大多在3元/平方米·天左右,我选择金龙大厦这边是听他们说这边租金低,签合同的时候,我才发现管理费定得那么高,这样算起来,交的钱一点都不少。”一开始王先生也不清楚为什么要这样收费,“后来听别人说,房屋租金交税要比物业管理费多,明律物业这样能少交税。”
记者注意到,王先生的租赁合同上只有房屋套内面积,而没有建筑面积。王先生解释说:“金龙大厦商务房间公摊面积非常大,一般是40%-50%。如果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每天每平方米租金连1块钱都不到。”
“这样的租金价格在济南市中心根本找不到,里面肯定有猫腻。”一名熟悉济南市商业地产的业内人士举例说,“位于二环东路上的嘉恒大厦远离市中心,租金价格在2.5元/平方米·天以上,要在市中心价格肯定还高。金龙大厦的租金怎么可能那么低呢?”
12366纳税服务热线值班人员介绍,物业公司出租房屋,租金需要缴纳5.6%的营业税及其附加、12%的房产税、1‰的印花税及16元/平方米·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而物业管理费不涉及租赁行为,只缴纳5.6%的营业税及其附加。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分析说,物业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合同,营业收入为租赁收入和物业管理收入。明律物业利用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税率不同,明显地故意压低租金收入,将营业收入集中到物业管理费中收取,收费藏“猫腻”,已涉嫌偷税漏税。
该律师还表示,金龙大厦所定租金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有关部门应对其营业收入进行查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CT)
来源:城市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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