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协昨天公布了节能灯的比较试验结果,结果显示,七成样品的功率与明示值不符,两成样品达不到节能效果,其中,飞利浦、雷士照明等品牌的部分节能灯因不达标上黑榜。
据了解,市消协在北京市灯具市场、超市随机购买了636只节能灯(共53个样品,每个样品由12只节能灯组成)进行比较试验。结果显示,636只节能灯中,459只节能灯的功率与明示值不符,占到72.17%,其中有17个样品的灯功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包括一款飞利浦及美源、星星之火等品牌的部分节能灯。
检测发现共有13个样品的初始光效不符合国家标准,占24.53%,包括nvc雷士照明、星星之火等品牌的部分节能灯。初始光效是节能灯是否节能的重要指标,该项指标不达标,节能灯就不节能。
据了解,本次测试的样品是市消协工作人员在超市和灯具市场随机购买的,包括北京、上海、浙江、福建等7个省市的33家企业生产或经销的636只节能灯。经测试后,发现53个样品中,有17个样品功率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13个样品初始光效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其中不乏名牌身影,“飞利浦”5W节能灯实测功率超过6W,“nvc雷士照明”5W节能灯、“欧逊照明”11W节能灯达不到节能效果。
另外,按照企业明示值与实测值进行对比,72.17%节能灯样品的功率实测值未达到产品明示值,部分产品偏差较大。包括“美源”牌18W节能灯,实测功率为9.8W-11W。
据专家介绍,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某些企业为追求利润,故意高标功率,或用低价质劣的元件装配,致使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节能灯市场准入门槛低,也造成了目前国内市场生产企业鱼龙混杂、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