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到一家单位维修天花板,可是看到那家办公桌上放着一只电脑,于是便动起了歪念,乘室内无人之机,把那台电脑偷走,而后卖给了他人。10月21日,陈某因涉嫌盗窃,被天宁区警方刑事拘留。
陈某今年30岁,新北区罗溪镇人,平时,陈某以四处帮人打短工搞装修为业。10月17日下午3时15分许,陈某应约来到局前街185号人民医院10号楼,帮助黄医生维修办公室的天花顶。陈某到了10号楼下后,黄医生便把他带到了楼上。因为突然有事,黄医生就离开了。半个小时后,黄医生回到办公室,却发现天花板并没有维修,而装修工陈某也不在房间。随后,黄医生又发现他办公室桌上的一台14寸银灰色的华硕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了。吃惊之余,黄医生赶快来到局前街派出所报了案。
“我的这骀电脑,是2010年4月购买的,当时价值5000元。”在派出所里,黄医生极其懊悔地对民警说,“我看那个搞维修的人一脸诚实地样子,又是常州本地人,怎么也不会相信他竟然是一个盗贼。”民警根据相关资料,锁定陈某就是犯罪嫌疑人,并在新北区罗溪镇汤庄街一家网吧,将正在上网的陈某抓获。
据陈某交代,当天他看到黄医生离开后,便乘机将办公桌上的那台笔记本电脑带出了医院,随后来到关河西路,以8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家调剂店。经市物价中心评估认定,陈某所盗窃电脑的价值2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