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的新电视坏了要维修,禹城的孙大妈找到经销商,但经销商却称“以旧换新”商品不在保修范围内。最后,在消协的调解下,经销商免费为孙大妈更换了一台同型号的电视机。
据了解,孙大妈看到某家电经销商搞电视“以旧换新”促销活动,仔细一问,才知道旧电视能折400元钱,再加上500元还有家电下乡补贴,就能买台价值1100元的21寸平板彩电。禁不住销售人员的一番劝说,孙大妈买了台新电视。但没想到的是,新电视刚看了不到一周,屏幕就不时出现雪花,声音也不正常。孙大妈拨打了电视销售商的电话,维修人员上门后说零部件需要更换,但要拿140元的维修费。孙大妈想不通为什么刚买的电视维修还要再拿钱,维修人员解释说“以旧换新”的电视是不保修的。
几天后,孙大妈的邻居听说了此事,便对她说销售商有欺诈的嫌疑,可以去消协投诉。于是孙大妈投诉到了张庄消协分会。消协经调查发现,经销商所说的“以旧换新”家电不保修是没有根据的。工作人员表示,购买“以旧换新”的家电产品本质上依然是一种购买行为,理应享有国家规定的“三包”服务。经消协调解,经销商免费更换了一台同型号的新电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