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观、全面了解情况,《法制日报》记者与中南大学宣传部取得了联系,并发出了书面采访提纲。
“湘雅医学院老校门区及西侧区域拟建项目名称,根据长沙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长发【2009】804号文的批复为‘中南大学·湘雅医疗大厦’。”中南大学给了记者一份书面回复,其中回答了项目的名称,并表示,从2007年6月6日,湘雅医学院提出“关于对湘雅医学院老校区校门及西侧区域提质改造的请示”开始,学校就开始着手考虑对湘雅老校区进行提质改造。
对于投诉中提到的,湘雅医学院所有10多个二级党政机构全体负责人都没有同意出卖“校园门口”土地和拆“校门”,无一单位签字盖章。中南大学回复称,自2007年7月至今,中南大学数次校务会议及多次专题会议都责成包括湘雅医学院在内的相关部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精心谋划、务实推进,确保群众满意,促进学校发展。其间,湘雅医学院、湘雅集团、资产经营公司等部门在学校领导下开展了大量的,包括各种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在内的工作。
对于“土地性质是否发生变化,相关手续和程序是否合法完善”等问题,中南大学的回复是,根据建设和融资的需要,区域内5656.8平方米已变更为医疗卫生出让地(长—国用(2011)第084733号)。
为核实情况,11月14日下午,《法制日报》记者来到湖南省长沙市国土局,提出要求查看湘雅医学院校门口这块土地的性质以及是否出让等情况。在国土局工作人员的协助下,记者看到,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用地平面图上显示,整个学校用地被分成了几块,分别有不同的土地证。分别点击打开后,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这几块地的土地性质依然都属于教学划拨用地,其中一块校门所在的土地是2007年办理的土地证。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长沙市国土局查询中心只能得知以前办理了土地证的情况,至于该土地是否出让,是否准备改变性质成为商业用地等情况,目前还不能看出来,还需要其他部门进一步核实。
说法
消除质疑需公开透明
“如果中南大学真的将原先的划拨用地转为出让地并出卖给开发商,那么不仅必须经过该校决策层的集体表决,而且必须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南省民商法研究学会会长屈茂辉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中南大学作为国家教育部直属院校,被处分的土地属于国家划拨给该学校的。学校虽然可以直接支配财产,但必须遵循国家现有的法律规定,不能私自转变土地的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原有的审批规划。
湘潭大学硕士生导师陈平凡则认为,湘雅医学院和中南大学合并后已隶属于中南大学,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单位,中南大学有权处分所属动产及不动产。但是,对不动产的处分应该遵循现有法律的规定。湘雅医学院校门附近的土地属于划拨性质,依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手续。
“湘雅医学院校门改造之所以遭到教职工的抵触和反对,除了感情上的问题,更为关键的原因是,这个项目存在公开性、透明性不够等问题。”湖南一所高校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教师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即便中南大学高层就校门改造项目进行了集体决策表决,但如果没有充分听取下属基层单位的意见,如果整个项目的性质、布局和建设情况没有及时向广大教职工公开,那么难免会引起员工的集体抵触和排斥。公开、透明是最好的防腐剂。既然如今湘雅医学院的广大教职工对老校门的改造工程存在着猜测和质疑,那么,学校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就应正面回应质疑,及时组织必要的调查,尽快公开披露项目信息。 本报记者赵文明阮占江 本报实习生张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