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主体责任意识,9月21日,潍坊滨海质监分局召开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会。区食品安全办公室、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滨海质监分局等单位领导出席会议。全市6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负责人及当地新闻媒体参加了会议。
会议组织观看了省质监局制作的食品安全警示教育片,并传达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行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的意见》。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的负责人先后结合各自企业的实际情况,从企业对《食品安全法》国家质检总局[2009]第119号公告等法律法规培训的学习情况、原材料采购验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出入库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作了详细的履责报告,表示会继续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在听取履责报告后,监管人员结合近期监督检查情况对企业进行了点评,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滨海质监分局衣光德副局长作总结讲话,就抓好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产品质量安全不仅仅是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责任,更是企业的责任,企业要切实提高责任意识,讲一个“实”字,实实在在去履责。二是监管人员在日常监管中,要落实一个“严”字,督促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于志鹏)
于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