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从源头切实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饲料加工企业生产行为,巴彦淖尔市质监局开发区分局采取四项措施,全面落实饲料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辖区饲料企业的有效监管。
一是严格企业标准备案。要求新备案企业,其饲料添加剂必须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品种和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的新饲料添加剂品种,不得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和《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的物质,同时对饲料添加药物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严格限制添加量。
二是增加饲料企业检查内容并开展饲料标签专项检查。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的要求,从生产许可、管理制度、检验能力、购销台账等八个方面对饲料生产企业进行深入检查。
三是开展饲料添加物检查。深入到各饲料加工企业原料库、小料库进行检查,仔细核对饲料添加物生产企业是否取得相关生产资质、进货是否索证索票、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执行标准是否在有效期内等内容。
四是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组织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与企业签订《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并就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张娜)
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