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质量月”活动为载体 加快推进质量强盟建设
□ 兴安盟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刘亚光
今年的“质量月”活动,兴安盟质监局围绕“走质量强盟之路 促发展方式转变”开展了质量宣传、质量服务、质量整治和质量提升活动,形成有利于质量振兴的发展环境,旨在打牢质量基础,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关注质量、人人保证质量、人人监督质量、人人崇尚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社会氛围。
上半年,兴安盟行署组织召开了全盟推进质量兴盟战略暨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自治区局领导、全盟各级地方政府领导、质量兴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重点企业负责人共150人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是兴安盟实施质量兴盟战略以来,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一次质量工作会议,会议的成功召开为今后一个时期质量兴盟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现质监事业跨越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盟质监局借势结合质量兴盟长远规划,先后出台了《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转发盟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质量兴盟工作意见的通知》、《兴安盟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兴盟”工作的通知》,启动了有史以来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反响强烈、效果颇佳的一次兴盟利民活动;印发了《2011年全盟“质量兴盟”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了各地政府、各部门在“质量兴盟”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制定了《兴安盟名牌产品评审管理办法》,启动了兴安盟名牌产品评选活动,以引导鼓励工业企业创建名牌产品,逐步形成兴安盟名牌、内蒙古名牌和中国名牌的三级培育梯队。最近,兴安盟质量兴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了《兴安盟质量兴盟工作责任制》、《兴安盟质量兴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兴安盟质量兴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3项制度,近期将发布实施。
兴安盟质监局把质量兴盟、名牌战略工作作为推动“工业立盟、质量强盟”,提高全盟企业运行质量、拉动地方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根据兴安盟委行署《2011年盟级重大项目建设计划》以及各旗县市2011年实施新建、续建的重大项目汇总了质监系统服务项目专业分解意见书,汇总质监对接服务项目160个,重大能源项目27个,综合类项目69个。为此,兴安盟质监局举办各类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班12次,为企业培训质量管理人才400多人,下发相关培训资料2000余份,盟局质量科还坚持实行上门式零距离服务,加强帮扶沟通,开展“提醒服务”,积极为争创名牌创造条件。盟质监局以培育名牌产品为抓手,发挥名牌引领作用,依据《内蒙古名牌产品发展纲要》提前制定2011年内蒙古名牌产品兴安盟培育发展计划,积极与相关部门联手,组织企业申报内蒙古名牌、自治区质量奖,通过政府的政策鼓励、职能部门的扶持培育和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兴安盟正逐步形成名牌产品带动名优企业、名优企业拉动支柱产业、支柱产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格局。目前已经获得内蒙古名牌产品23个,有13家企业荣获自治区优秀企业等质量奖项。
质量工作是衡量一个地方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在兴安盟委行署的领导和支持下,全盟质监系统把质量兴盟作为提升竞争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强质量基础工作,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水平,产品质量、工作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经济运行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稳步提升,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城乡面貌发生很大变化,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前不久,兴安盟行署召开全盟产业化龙头企业座谈会,盟长邓月楼指出,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必须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推行标准化生产,提升企业和产品质量,以质量求生存、谋发展。邓盟长明确提出,兴安盟要进一步实施质量兴企、品牌强盟战略,尽快出台激励政策,加大经费支持,把质量、计量、标准、特种设备等检验检测纳入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规划,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产业特色化、质量标准化、产品品牌化,推动兴安盟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让老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9月9日,在“质量月”活动启动之际,兴安盟行署副盟长、质量兴盟领导小组组长步近来在地方党报《兴安日报》发表了题为《发挥质量支撑作用 推动地方产业升级》的文章,发出了质量振兴的强音。
实施质量兴盟战略是一项宏伟的系统工程,兴安盟质监局作为实施质量兴盟战略的牵头部门,将贯彻落实好《关于实施质量兴盟战略的意见》,全力以赴做好组织、协调、推进等各项具体工作。一是做好统筹推进。细化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计划,推进质量兴盟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做好组织协调。健全领导机构,兴安盟“质量兴盟”领导小组将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三是做好督查考核。建立完善的考核体系,确保质量兴盟各项目标落到实处。四是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质量兴盟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实施好这一重大战略,就我们质监工作来讲,要重点抓好4项工作:一是抓好名牌培育。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壮大一批在全盟、全区乃至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二是抓好标准提升。加强技术标准制定,加快构建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为补充的相互配套、协调一致的全盟标准体系,以先进的技术标准提升我盟发展的质量。三是推动政府设立政府质量奖,为“质量兴盟”工作的深入开展增添动力。主动配合盟行署制定《兴安盟质量奖管理办法》的出台,积极协调各旗县市区政府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对获得政府质量奖、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建筑工程奖的企业给予奖励。四是抓好质量安全。大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坚决遏制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质量安全。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