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红河州质监局接到消费者举报吃到使用问题食用油加工的产品,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指导定1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对举报问题的调查,并组织州局法规科、食品科等相关人员对举报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为防止“地沟油”产生和流入市场,危害消费者饮食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红河州质监局采取五项措施,迅速在全州开展打击违法加工、销售和使用“地沟油”专项执法检查紧急行动,一旦发现有违法加工、销售、使用“地沟油”不法分子,坚决严给予厉打击,决不手软。
一是要求各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迅速组织人员开展对辖区内食用油生产企业、小作坊突击监督检查,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为重点,结合全国正在组织开展的“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提炼“地沟油”的加工窝点,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和无照回收、加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油脂的违法行为。对有资质提炼工业用油的企业,小作坊要严查产品流向。
二是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所用食用油质量和进货渠道及加工过程的监督检查,以小作坊、小食品生产加工厂为重点,依法查处以餐厨垃圾,“地沟油”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加工的行为。
三是积极汇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对流通、消费领域的检查,对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食用油进行监督抽检(重点针对色泽较浓、混浊、有异味、来路不明的可疑食用油),如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应监督相关单位停止销售、使用,追踪溯源,依法严肃查处并销毁。
四是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如发现违法提炼、销售和使用“地沟油或采购、使用食用油脂来源不明,应通报各环节监管单位依法进行查处,或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开展打击各种违法加工食品行为,对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做到一查到底。(范艳华)
范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