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印发的《云南省瓶(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红河州质监局党组高度重视,从9月中旬开始,迅速在全州布置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级质监部门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责总责,分管领导前沿指挥,具体负责人具体组织开展工作。
这次专项整治,以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为目标,针对全州在监督抽查饮用水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对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安全的专项整顿,进一步规范获证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率得到有效提升;依法查处违法生产行为,全面提高全州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质量意识,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市场提供质量可靠、安全合格的饮用水。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全州质监部门重在强化措施,提升整治实效。一是要求各生产企业开展自查整改,要求各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认真对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以及《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要求开展自查。目前,各县(市)局已向企业发出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通知书60多份。二是监督检查。各级质监部门执法人员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无证生产行为、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整改情况。三是对二季度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产品进行再次抽样送检。四是对不重视产品质量,违法生产的企业进行严厉查处。(范艳华)
范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