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市政府与各县(区、市)政府年初签订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近期,酒泉市政府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了督查考核。8月18日,市政府潘卫东副市长在市质监局局长王宏玮的陪同下检查指导了督查组对肃州区政府的督查考核工作。潘副市长一行先后对玉门油田公司万龙纯净水厂、肃州区爱里糕点加工部食品生产加工情况及肃州区泉湖乡质量振兴开展情况,特别是乡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履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调研。
在实地查看了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车间、化验室等一线生产厂所,听取乡党委、政府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后,潘卫东副市长就推进质量振兴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强调提出四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质量涉及大众,关系民生,特别是食品、药品质量更是与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息息相关,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落实监管职责,确保产品及食品安全不出问题,老百姓生活幸福安康。二要履职尽责、确保安全。企业是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企业的主体责任,要不断完善健全内控体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把好生产加工各个环节的关口。三要注重总结,完善机制。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要注重从工作中查找不足、汲取经验,提炼好的做法,形成科学的管理机制。要重视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建立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提高质量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要加大力度,强化宣传。要从多层面、多角度宣传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质量意识,真正形成人人关心、重视、支持质量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讯员:段海强)
段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