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捐骨髓是赠与承诺吗
新闻背景
前不久,云南省一名骨髓捐献者在采集干细胞的过程中遭遇医院机械故障,在更换医院二次采集时反悔拒捐,受捐者因此面临加速死亡。该事件让骨髓捐献者拒捐行为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成为社会热点问题,至今争议不休。
我国骨髓捐献反悔率20%
中华骨髓库已发展132万余名骨髓捐献志愿者,不过骨髓初配成功后,志愿者的反悔率达20%。据报道,美国的骨髓捐献志愿者拒捐率曾高达近50%,日本学者统计亚洲志愿者中有约60%最终拒绝捐献,这其中的主要因素就是家庭压力。
保证捐献“自愿”、“无偿”一直是器官移植遵循的基本原则,各国有关器官捐献的法律、政策都非常注重保护捐献者。美国国家骨髓捐献者资料库一再申明,骨髓捐献永远是自愿的,志愿者应该被告知在实施骨髓移植手术前的最后一分钟都可以撤销同意。世界骨髓捐献组织也声称捐献者在任何时候都可以退出。
然而,由于骨髓移植受捐者要“清髓”,也就是摧毁自身免疫造血系统,才能接受捐赠的新的干细胞,捐献者在患者“清髓”后拒捐,必然使患者病情雪上加霜。因此,各国普遍要求在受捐者“清髓”后,捐赠者应该不再反悔,而患者“清髓”前志愿者的反悔拒捐,不仅没有法律责任,在道义上也不应受到谴责。
骨髓在法律上不视为财产
在我国,公益事业法、献血法对骨髓捐献并无明确规定,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从事人体细胞和角膜、骨髓等人体组织移植,不适用本条例”。可以说,截至目前,有关骨髓移植的立法相对空白。现实中,往往是初配成功的志愿者在中华骨髓库属地管理中心签署《高分辨检测知情同意书》后,做捐献前体检,体检正常的再签署《捐献造血干细胞同意书》。志愿者与患者是双向匿名,整个工作流程所发生的高分辨检测费、供者体检费、造血干细胞采集费、运输费以及捐献者误工费等,由中华骨髓库通过主管医生通知患者分别交纳。如果志愿者在高分辨检测、体检合格后反悔拒捐,不仅给患者带来从希望到失望的心理伤害,而且实际造成了因治病往往已经负债累累的患者的财产损失。
早在2006年就有捐献者因临时反悔被患者告上法庭的案例。由于骨髓捐献是一种公益行为,在捐献知情书、同意书上没有关于捐献者反悔行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的条款,因而无法追究志愿者的法律责任。而且,即使受捐者与捐献者签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也因为我国合同法针对的是财产,而法律上并不把人体器官视为财产,不能说因此形成了一份赠与合同。由于没有有关骨髓移植的相应法律规定,这份合同可能因没有法律保障被认定为无效。
况且,除具有救灾、扶贫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外,当事人都可在赠与支付之前反悔。因而如果当事人在骨髓移植手术之前改变捐赠态度,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