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经济适用房高价装修风波的酒泉祥和家园。
一套经适房收取19万装修费?
居民摇号分得样板房,酒泉市房管局工作人员未解释清楚引起风波,目前已经得到纠错处理
据兰州晨报报道,经济适用房本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住房,然而,酒泉市肃州区的韩女士在购买一套价值32万余元的经济适用房时,却被告知须交19.2万元的装修费。一个低收入家庭要承担巨额装修费,引来的不仅仅是住户的惊诧,也引起社会各界的质疑。这起由酒泉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工作疏漏而引起的“高价装修费风波”,12月21日在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当地政府的积极纠错中得到处理。
【19.2万装修费】让经适房主大吃一惊
2011年11月下旬,家住酒泉市肃州区的韩女士通过肃州区经济适用房领导小组组织的摇号方式,获得了位于酒泉市祥和家园7号楼1单元3楼一套124.84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应交房款328062元。
然而,12月初,当韩女士到酒泉市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时,建设二科科长赵建国却告知:韩女士不仅要一次性交清房款,还得交纳19.2万元的装修费,否则不能办手续。
赵建国还告诉韩女士,收费项目是经过审核的,不接受可退房。
韩女士一听就蒙了:经济适用房的装修是由住户负责还是由政府或开发商负责?即使政府装修,咋能有这么高的装修费?
韩女士到房间里查看,发现房子的三个卧室全铺了木地板,客厅装有电视墙,厨房、卫生间等的装修非常高档。
“房款都是东挪西凑的,哪里去找19.2万元的装修费?”韩女士想不通,通过朋友向媒体反映。
一时间,“酒泉经济适用房花高价装修费”的消息不胫而走,引得社会各界质疑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