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大家对“集资房”这个概念应该是不陌生的,它是有关单位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利用自身闲置用地招集外单位集体或者是个人、本单位个人的资金,共同解决生产、生活用房而出现的。不过这种集资购房存在的风险远比商品房要大很多,多年以来,各地关于集资建房而产生的难以解决的问题频频出现。由于集资房与商品房之间的巨大价格差异,一些单位和个人便擅自扩大集资范围和建房的规模,甚至公然借机牟取暴利,或者采取欺骗的手段,损害出资人的利益。
生活在广州的李先生,今年已经56岁了,他说自己1993年的时候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那就是购买集资建房。为什么十几年过去了,李先生对于这件事情还是耿耿于怀呢?
消费者有话说:18年前的集资房到现在还没交房
李先生女儿:18年前就是1993年的时候,我们家人在广州白云区龙归镇政府签订了集资建房的协议,在龙归镇构建九龙花园。当时购买了九龙花园银龙阁C座的201和202房,还有C座的A1234号的商铺。当初本想用商铺做点生意的,但是这计划在18年后的今天还没有实现。93年的时候,我们当时所有的积蓄都用来购房了,一次性房款就交了14万8千多,都已经交清了,但是由于开发商抽掉了部分集资建房款,以至于现在房屋一直没有建成。在这期间我们几百户的业主都求助无门,我们试过了各种的方式都得不到解决。当时向白云区人民法院起诉,但是法院告知说集资房问题法院不予受理,要到政府部门去反映。
李先生1993年的时候一次性付清了房款,这些钱可是他当年所有的积蓄,当时想做生意的他是信心满满,所以根本就没有考虑到这其中可能会存在的风险。
从法院出来之后,李先生全家人就去找当时和他们签订了集资建房协议的广州白云区龙归镇政府的集资办公室讨一个说法。到了之后得知龙归镇政府的集资办公室已经变成了由太和镇政府来管理,于是全家人又找到了太和镇政府的信访办,这回李先生的想法是要拿回自己93年集资的钱,可是他们得知,钱已经被开发商卷跑了。
李先生女儿:到太和镇政府去信访,我们提出既然房子建不成,就把集资款项就退给我们吧。但是政府部门就说集资款项已经投入到楼房的建设中,退回款项是不可能的。这个问题一直就困扰了我们18年了,也因为当初把我们的存款都投进去,现在已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家庭生活。18年后的现在,我们再次找到白云区龙归镇集资办,他们答复我们说今年年底可以给我们交楼,但是楼到现在还没有建好。
李先生说,当他听到不可能退款之后,就像是被一盆冷水从头浇到脚,顿时感觉到所有的希望都没有了,从这以后他的日子就过得十分痛苦。在他看来问题是无法解决了,他只有默默承受着内心的煎熬和家人的责怪,李先生的女儿说这件事情严重影响了他们家庭的生活。
记者看到了李先生这份集资购房协议的复印件,协议上的甲方盖章上写的是广州市龙归镇政府集资建房办公室,也就是1993年的时候李先生和广州市龙归镇政府集资建房办公室签订的购房协议。协议书的第一段内容如下:为了加快龙归镇的建设,改变镇容镇貌,促进经济发展,繁荣城乡市场,广州市龙归镇政府集资建房办公室,拟定在本镇集资建楼一批,欢迎镇内外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集资,置业安居。
协议明显是李先生和龙归镇政府集资建房办公室签订的,那么集资款是否应该由政府来管理?为什么香港的开发商能够轻易的将千万元的集资款卷跑呢?记者拨通了广州市龙归镇政府集资建房办公室的电话,并且核实清楚了当时的情况。李先生参加集资的这个小区名字叫做九龙花园,九龙花园1993年的时候是由香港金华(音)兄弟贸易公司华辰(音)香港发展公司和白云区北村经济发展公司合作开发的集资房小区。
李先生和他的家人把这件事情投诉到广州白云区太和镇政府信访办的时候,信访办当时回复说集资款不能退,但是做了其他的调查核实工作。记者手中有一份资料,是太和镇人民政府的一份答复投诉问题的文件,文件当中写明九龙花园在建设过程当中,香港的两家公司违反了合作开发的协议,私自将集资建房资金抽走,导致九龙花园的建设工程因为资金不足而停工。钱怎么就轻易被抽走的?记者进一步对此事做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