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均表示不负责房屋质量
“只要程序合法,我们就认可”
然而,事实却是,这个项目通过了监理公司以及武汉市硚口区质监站等当地十几个政府部门的逐项验收,竣工验收合格。
据介绍,紫润明园(南区)项目于2011年4月26日获得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而记者调查中发现,根据住户的说法,他们早在2010年9月就签订合同,2011年1月31日就收房了。也就是说,这个项目在没有拿到验收证书的情况下,就自行做出了房屋质量合格的认定,并组织交房。
采访中,一位安置房住户赵倩向记者反映,自己发现问题后,首先找到物业,物业说房子质量由开发商负责;她向拆迁办反映,拆迁办说只管分房子,房子质量有问题找开发商;后来找到开发商,被告知“我们就是这么设计的,你们又不懂建筑”。
在近日武汉市举行的电视问政中,面对群众质疑,武汉市房管局局长周玉珍说,房管局负责验收交付作备案,在此之前,很多部门会进行检验、盖章,比如消防检查,规划验收,城委进行质量验收等,这些章子房管局都要看。她表示,“城建委负责质量关。”
而同一现场,武汉市城建委总工程师龙世平则回答:“按规定,质量验收是业主组织进行的,管理部门审查程序。我们的监管主要是监管程序的合法化,只要程序合法,我们就认可。”
面对记者采访,该项目的开发商中鄂联、硚口区质量工程监督站均表示,该项目的问题由武汉市治庸问责办公室负责解释。在记者联系该办公室后,该办公室称所有问题应该找武汉市纪委优化办。截至记者发稿时,武汉市纪委优化办没有答复。
而施工单位山东聊建公司也不愿多谈,只是表示,长丰赛博思公司负责统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