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的平板电脑凭空消失
申通快递称将调查此事,律师称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本报12月18日热线消息(记者 顾松) 18日,市民张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称,12月10日,他通过石油大学校内的申通(微博)快递往北京寄了一台平板电脑,但是12月12日,对方收货后却发现快件里没有平板电脑。12月18日,申通快递客服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申通将对此事进行调查。律师认为,收件人可通过民事诉讼保护自己的权利。
据市民张先生介绍,12月10日,他在石油大学校内的申通快递将一台原道N8平板电脑寄往北京市朝阳区。办理邮寄业务时,申通快递工作人员称了一下重量为0.78千克,收了15元邮寄费用。“对方问是什么东西,我说平板电脑。”张先生说,对方要求验货时,他就打开盒子让工作人员验货。张先生询问有没有厚点的包装可以防摔,工作人员就给了张先生一卷白色气泡塑料纸,并按每米1元收了费。
随后,张先生就填写了一张货号为468180921505的快递单。考虑到平板电脑怕摔,他想保价,“工作人员问我多少钱,我说一千,然后他们称没必要保价,快递很安全的,我就拿着快递单回去了。”
12月12日晚6时许,张先生接到其哥哥的电话称,货物收到了,但是里面没有电脑,张先生马上赶到申通快递。随后,申通快递工作人员和张先生一同到了东营申通快递公司,东营申通工作人员称平板电脑丢失并不是在东营出的问题。当晚7时许,张先生再次与其哥哥联系,“我哥说只收到了一个灰色塑料袋的外包装,没有包白色气泡塑料纸,收货时没检查就直接签收了,快递员走了才发现没有平板电脑。”
张先生告诉记者,12月13日,他和申通快递公司沟通后,对方表示东西已经签收,公司不予受理。张先生便向12315投诉,工商部门表示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12月18日上午,记者和张先生一同来到石油大学院内的申通快递营业点,申通工作人员承认张先生的确邮寄了一个平板电脑发往北京,记者与申请快递客服联系,对方表示发件人与申通客服联系后,将对此事进行调查。
东营市天地恒张宏志律师告诉记者,收件人未能收到货物的情况,如果协商不成寄件人可通过民事诉讼来保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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