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1月19日电(记者周琳、俞丽虹)记者19日从上海市工商部门获悉,上海市工商局日前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由,向味千发出处罚听证告知书,如果味千不提出听证等要求,最快将于下周下达处罚决定书,届时味千或将面临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上海市工商局黄浦分局本月16日已向味千发出处罚听证告知书,表示味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经营者利用其他方法,对商品的制作成分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味千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20万元。
味千(中国)控股有限公司18日晚间在港交所公告称,公司愿意接受及执行该决定及整改意见,并表示公司一向注重食品安全,并致力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
此前,味千拉面曾被爆料称,其宣传猪骨熬制的汤底汤料并非现场熬制。随后,味千拉面也在其官方网站上表示,汤底汤料是用浓缩液勾兑而成,但非粉剂勾兑,且承认钙质含量计算方式错误。
上海相关部门早前的调查显示,“味千拉面”汤料浓缩液的主要成分是“猪骨汤精”,生产企业为山东泰安京日丸善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猪骨汤精”被运到西盖米食品(上海)有限公司后,添加调味料等,制作成汤料浓缩液,然后再送往上海领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并配送到各家“味千拉面”门店。“猪骨汤精”属于复合调味料,监管部门对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及配料表进行了检查,暂未发现涉及食品安全的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