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冯玥 实习记者 陈晨) 市民崔女士说,她发现自己购买的雷克萨斯IS300型轿车合格证型号与《机动车登记证书》不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示尺寸与用户手册所示不符等问题。昨天,向崔女士售车的4S店回应称,该车手续齐全。
崔女士说,2009年12月,她在北京广丰通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付全款36.5万元购买了一辆雷克萨斯IS300型轿车,随后便发现该车常出现启动时检测不到钥匙的情况,4S店检查后称车辆无质量问题。今年1月,崔女士驾驶该车在国贸桥附近与一辆小客车追尾。交管部门模拟实验报告显示,雷克萨斯小型轿车在制动过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崔女士认为该车存在质量问题才导致车祸,便向4S店索赔。
崔女士称,索赔过程中,她还发现该车型号混乱、尺寸缩水。
昨天下午,记者在崔女士提供的车辆检验合格证上看到,该车型号为“GSE22L-AETLKV”,而该车用户手册和《制造商标签》显示的型号为“GSE22L-AETLKV3”。在市交管局2009年12月15日发放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崔女士的《机动车行驶证》上,该车型号又显示为“JTHB262”,“为什么同一款车却有3个型号?”
该车用户手册中介绍车辆总长、轴距及车辆最大总质量分别为4585毫米、2730毫米和2065千克,而市交管局发放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中,上述三项数据分别为4575毫米、2725毫米和2055千克。崔女士质疑,车辆的规格与手册中标注的不相符,车辆存在质量问题。
昨天,北京广丰通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崔经理表示,雷克萨斯IS300在国内销售多年,手续齐全,不存在质量问题。车辆追尾是正常交通事故,市交管局的报告显示的“制动过程存在安全隐患”,可能是崔女士在制动过程中处理有问题,与车辆质量无关。雷克萨斯IS300是进口车,其对应的型号涉及海关、商务部等多个部门,“型号都是对应的,可能是三个型号都只对应这一款车,不存在型号混乱的情况”。对于用户手册和《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规格存在出入的情况,崔经理说,尚未发现过类似问题,无法做出回应。
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称,车辆型号来自于车辆检验合格证,与出口货物装货单对应,“一般不存在一款车对应多个型号的现象”,当事人可将材料送至车管所核实。车辆规格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为准,用户手册可能未及时更新车辆信息。
近日,崔女士将向其售车的4S店起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