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美白效果明显是牙膏类产品招揽消费者的重要卖点,更有产品声称具有“一次刷牙后,牙齿迅速更美白”的效果。但一些消费者使用后发现,这些产品的实际功效与广告宣传相差甚远。原来,不少商家用“美化产品代言人”的方式来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
在某品牌一款“魔力迅白”牙膏的广告中,形象靓丽的演员刷牙后,拿出一张由白色过渡到浅黄色的色卡,对着自己的牙齿比较,发现牙齿立刻比刷牙前白了几个等级。但很多使用该款产品的消费者抱怨称,根本没有如此明显的效果:“刷前什么颜色,刷后依旧什么颜色;即使刷上三四个月,牙齿的颜色也没变化。”
记者买了一支“魔力迅白”牙膏研究,发现产品包装上标明其具备两大功效,一是 “迅速提升牙齿的美白程度”,二是 “持续使用后有效美白牙齿”。但这两个显眼的功能表述旁都打有星号。仔细查找,记者发现星号代表了额外说明,包装上用小了几号的字体标出:“迅速美白”是“暂时性视觉效果,使用效果可能因人而异,受牙齿基色和光线影响”,“持续美白”是“针对外源性色斑有效”,此外“本产品可能会造成织物染色”。
难道“魔力迅白”是给牙齿染色?业内人士向记者解释,“差不多就是这个道理。”该人士解释,受安全性和实际使用情况限制,牙膏不可能“长久、明显地给牙齿染色”,所以这款产品才会标称 “使用效果受牙齿基色和光线影响”。在实际使用时,“除非牙齿特别黄的人可能会发现一点变化,普通人的效果则看不见。”至于广告中为什么演员的牙齿本来就不太黄,使用后还能明显增白的“奥秘”,则在于“这些广告都经过后期加工,效果是夸大的。”
记者还了解到,用技术处理产品代言人来体现产品的“美容”功能在整个日化行业都比较普遍。比如,英国广播标准局今年禁播了多条 “后期美化过度、误导消费者”的化妆品广告,包括明星朱莉娅·罗伯茨代言的兰蔻奇迹薄纱粉底液、名模克里斯蒂·特林顿代言的美宝莲抗衰老粉底 “The Eras-er”。事后有涉事企业承认在广告中采取了“提亮皮肤、美化妆容、减少阴影、柔滑嘴唇、加深眉毛”等后期处理,还有企业承认在拍摄广告时 “善于用光”。可见,即使是国际大牌明星,使用了那些产品也未必能实现“立竿见影”的美容效果,更何况普通消费者?
然而,这些具有误导性的宣传方式在国内尚无有效的监管方式。据悉,我国只对广告词表述是否夸大有规定和约束,但对代言形象的后期修饰是否合理适度却没相关细则。这就导致部分企业利用“美化代言人”的方式来规避违规行为,夸大产品功能,对此,有关管理方面岂能坐视不管?(本报记者 任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