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海超 本报记者 刘洁
没有人会预测出中国炊具制造业龙头企业苏泊尔下一步会面临什么,但至少现在,连续三年之久的质量门事件被工商部门公开,公司对此的“拖字诀”策略,被高调叫停。
国庆假期之后,哈尔滨市工商局宣布:对全市“问题”苏泊尔不锈钢产品进行清剿,并勒令强制下架。至此,一个被工商行政部门跟踪调查三年“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涉嫌欺诈消费者”的案例被正式公开。
据哈尔滨市工商局道外分局经检一大队大队长张传义介绍,2008年初,工商部门就接到知情人举报: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不锈钢锅具存在质量问题。执法人员经过多批次调查,得出的结论均是:市场上销售的苏泊尔产品锰元素含量过高,铬、镍元素含量相对较少。“国标不锈钢产品中铬和镍的含量应为18%和8%,而我们抽查的那些苏泊尔品牌的不锈钢锅具,铬和镍的含量较低,但却都添加了很大比例的锰。”
据介绍,2008年12月29日至2009年9月8日期间,道外分局工商执法人员分别对辖区大型商超所销售的苏泊尔系列不锈钢锅具进行质量抽检,涉及苏泊尔好帮手不锈钢Ⅱ奶锅、汤锅、Ⅱ水壶、蒸锅、多用锅等多个系列产品,共计46批次。在送交黑龙江省五金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的37个样品检测结果显示,材质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其中共同问题都是:锰元素含量超标,铬元素和镍元素金属含量不达标。
从2008年末开始,哈尔滨市工商局道外分局经检一大队不断在辖区内各大商场进行调查检测,3年多的调查发现,苏泊尔旗下的200元以下不锈钢锅具多为不合格产品。
苏泊尔被哈尔滨市工商部门调查了3年,3年内苏泊尔方面如何应对呢?哈尔滨市道外工商分局总结为:拖。
据负责调查的工商部门有关人员介绍,自2009年11月到2010年5月,因为“质量门”问题接受工商部门调查期间,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更换多位委托人到哈市工商部门“接受调查”,且“苏泊尔”方面对工商部门认定的不合格产品一直处以“极其冷静”的态度:相关产品也一直在市面上销售,甚至还更换了包装。
根据哈尔滨市工商部门提供的询问笔录,2009年11月16日,被询问人是浙江省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区域经理鹿某。询问中,这位负责人承认被抽检认定不合格的37个样品的生产厂家均是苏泊尔。对于工商部门认定的不合格产品,鹿某承认不符合国家标准,但拒绝承认产品不合格的结论。
2010年5月13日,苏泊尔东北特区经理苏某到工商部门称,鹿因工作关系调离了岗位,他暂时接管相关工作,并对工商部门所抽检苏泊尔不锈钢产品不合格的事实表示认可,但表示不能接受工商部门的查处。而今,苏某又被林姓负责人替代。
据工商部门介绍,在今年8月份的抽检中,苏泊尔办事处新的负责人对工商部门的查处表示不服,并且不承认公司产品不合格,强调公司是依据自己新出台的标准进行生产的。
据道外分局经检一大队副大队长吴宁介绍,8月抽检发现56个不合格产品的公告是分两批对苏泊尔进行下达,第一批在8月末下达,苏泊尔方面表示接受此结果。9月初,第二批公告下达,浙江苏泊尔集团的委托人当即表示不接受,并口头表示要提出复检。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工商部门向其说明有15天申请复议的权利,并要通过法律程序提交材料,但来自哈尔滨市工商局道外分局的消息说,直到10月中旬,苏泊尔黑龙江办事处方面也仍然没有给予任何回复。
据了解,为防止不合格产品在哈尔滨市场上继续销售,执法人员得到哈市工商局批准,从10月10日起,对全市“问题”苏泊尔不锈钢产品进行清剿,并勒令强制下架,进行扣押,等待进一步处罚决定。
而来自工商部门的消息说,截至记者发稿,苏泊尔方面并没有与哈尔滨市工商部门取得正面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