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23日银监会办公厅发布《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下简称“《通知》”)以来,P2P贷款平台(“人人贷”)的风险问题被推向风口浪尖。《通知》中列明的风险其一,即“人人贷中介机构有可能突破资金不进账户的底线,演变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非法金融机构,甚至变成非法集资”,让“人人贷”中介机构陷入舆论漩涡。对此,人人贷中介机构宜信就近期话题焦点做出官方回应。
据媒体报道,越来越多的P 2P贷款平台开始转入线下,由销售队伍向潜在出资人提供理财服务、信贷员队伍去审核借款人并建立信用评级体系,再进行双边配对实现借贷,但走向线下的这一业务有单纯配对异化成为变相放贷的风险,而宜信就是其中的代表。
对此,宜信北京总部工作人员做出回应,称宜信接受潜在借款人的资金需求咨询,经过严格的信用审核后推荐给平台上另一端的出借人,起到关键的居间中介的作用。在平台上,因更多的出借人客户出于便利以及交易效率和成本的考虑,选择债权转让的模式,为此宜信C E O唐宁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出借,其后将持有的债权合同依法进行转让,并未在交易中获取任何利差收益。
而宜信的借款人需要承担两部分的成本,一部分是支付给出借人的利息,每年10-12%;另一部分成本是宜信平台提供信用审核、信用管理、推荐及交易撮合的服务费用,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不同来决定收费水平。宜信相关人员称,“这是小额贷款行业通行做法。”而关于“客户利息超过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说法并不正确。
宜信称,作为宜信交易模式之一的债权转让交易模式,所有的资金往来以及未来收益权也都基于每一个特定的债权合同,而且所有的债权合同有效性及交易的唯一性经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确认。
名词解释
人人贷
随着互联网用户的普及、技术的进步与货币数字化的迅速发展,2005年在英国首次出现个人对个人(P2P)的网络人人贷模式服务平台。这种模式由于使借贷双方互惠双赢,加上其高效便捷的操作方式、个性化的利率定价机制,推出后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关注,迅速在其他国家复制。此模式的中文翻译即为“人人贷”,目前国内已有多家“人人贷”模式网站,同时此模式也开始向线下发展,但目前对此模式国内并无明确的监管条例。
南都记者 余涛
来源:挖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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