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2011年8月4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100ec.cn/zt/315/)接到韩先生对糯米网的投诉。
韩先生在糯米网团购了两张新远影城的团购券,因为个人原因,电影票过期未能消费。因为知道糯米网有“过期未消费可以退款”的服务,于是韩先生联系糯米网要求退款。单糯米网拒绝退款。
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致电糯米网客服,糯米网表示票务类的团购产品不享受该项服务,这条规定在糯米网网站是有说明的,韩先生的电影票不能退款。
对此,中国网络法律网首席法律顾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专家委员赵占领发表了看法。他认为,如果对团购产品做出过期退款的承诺,而没有履行的话明显构成违约。如果有单独说明电影票过期不退的话,要分两个角度看:1、消费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多次预订不上导致过期的话,是商家的过错,应该予以退款;2、消费者本身没有积极预订导致过期的话,要看过期不退的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尽管目前有一定争议,但这种单方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其义务的规定在其他传统领域已有司法判例认定为霸王条款、法律上无效。因此,糯米网对过期未消费退款的服务设置了限制,是属于霸王条款。
糯米网由千橡副总裁沈博阳负责运营,将首先立足于北京,之后再向其他城市拓展。而这也是千橡进行社交化电子商务(电商频道)的新尝试。橡集团推出糯米网正式进入团购网站的竞争之中。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购与维权专家姚建芳表示鉴于糯米网的霸王条款不利于消费者,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购与维权专家姚建芳对糯米网给予“不建议购买”网购评级,呼吁全国网购用户对该网站进行一段时间观察后再进行下单消费。
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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