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新增耕地万亩
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望江县调整规划时不但没有将这些土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反而将原本是基本农田的土地调整为建设用地。
无论经开区实际征地多少,按照去年公布的经开区建成10平方公里的数字计算,征地需达1.5万亩。对于经开区征收的土地,是否符合土地管理规定,彭松祥给时代周报记者翻出了厚厚一摞复印文件,据称近年来,不断有人反映望江经开区的土地问题,各级部门都来检查过,这些文件足以证明土地不存在问题。
在这些复印的文件中,有一个《2003年以来土地征收审批一览表》,显示了2003年至2007年土地征收的批次、批准文号及批准面积,仅2003年共13个批次批准征地面积215.729公顷,5年共计征收420.9159公顷,即6315亩。每个批次均未超过35公顷,批准文号均为“皖政地”开头,没有一个批次是上报国务院。
但仅从2007年征地27.5904公顷即414亩来看,与经开区简报5天征地5555亩明显不符,实际征收的土地似乎并未完全显示在这些文件中。
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均需由国务院批准。仅按照经开区5天征地5555亩这一批次的土地,就已达370公顷,远远超过上报国务院的标准。
按照规定,占用基本农田的,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实现占补平衡。望江经开区万亩以上的土地是如何实现占补平衡的呢?
在2007年6月国土资源部的“搞好土地整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摄影和征文比赛中,望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童品旺和望江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裴汉杰参赛作品《科学规划、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文称,2003年以来,该县大治圩开发公司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进行“固堤、修渠、筑路、整地、造林”,新增耕地793.5公顷。杨湾、华阳、雷池、漳湖等沿江圩区乡镇加大了复垦力度,做好沿江水利坑塘冲田区复垦工作,新增面积400公顷。这两部分新增的耕地就达近1.8万亩。
安徽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新增耕地情况公告一览表中,“皖国土资(确认)[2006]68号”也显示望江县大治圩第三管理区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面积273.4256公顷。
但是,《望江县志》显示,大治圩位于望江西南,为1976年冬动员全县4万多劳动力兴建,全圩控制面积2.6万亩,耕地1.8万亩,1984年停耕养鱼。
大治圩开发公司承包土地的多位农户均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大治圩上世纪90年代初以前是养鱼的,后来又重新恢复了耕地。农户胡广金称:“1991年下半年大治圩鱼塘的水放掉,1992年开始种地。放水那一年我们就来了,现在这些地都是1992年以后就有了,这里耕地有十几年了,最近几年没有新开发出来的耕地,大治圩以内也没有地方可以再开发出耕地。”
大治圩这些早已是耕地的土地,并没有增加一分,2003年以后却在望江国土局上报的材料中,转瞬变为新增耕地。望江县统计局编制的1949-1998年《雷池沧桑五十年》显示,截至1998年,望江县上报的耕地共532725亩,未包括大治圩开发公司的15473亩耕地。这才为后来望江将大治圩耕地上报为新增耕地埋下了伏笔。
对于杨湾、华阳、雷池、漳湖等地复垦增加了400公顷的说法,遭到了当地一位知情人士的质疑。“望江都是冲积平原,增加耕地空间非常小,都是长期的熟地。如果宅基地复垦的话,每家每户宅基地很大,旧房子拆掉,代价也很大,很难复垦出大量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