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局涉嫌“越俎代庖”
记者了解到,针对上岗村的《征地公告》发布于2011年1月26日。
当天,沈阳市国土规划局和沈阳市皇姑区政府分别发布了《征地公告》。两份公告内容完全相同,公告显示:以辽政地字[ 2011]337号批准征用皇姑区陵东街道上岗村集体土地65.9114公顷,用作皇姑区2010年度第十批次建设用地。此次征地按照630万元/公顷的综合标准给予补偿(合630元/平方米)。对于《征地公告》,这些遭遇搬迁的企业负责人表示,当时并不知情,直到2月末,才对此有所耳闻。2月24日,皇姑区城建局又发布了《动迁工作的各项内容》。随后的3月28日,皇姑区城建局又下发了《搬迁通知》。《搬迁通知》中表述说:为了加快三环以内“城中村”建设进程,加速皇姑区灵动地区村屯建设……现正式对上岗地区企业实施搬迁。搬迁期限为三个月:3月28日—6月28日。
“我在这经营了23年,3个月就要让我搬迁?!”亓宽超认为时间过于仓促:“并且城建局为何担负了搬迁的工作。这本不属于它的职权范围。”
记者就此次搬迁的一系列相关问题,致电皇姑区城建局局长林宝山。对方在得知记者身份之后,迅速挂断电话。记者多次发去信息询问,也未得到林的回复。皇姑区城建局副局长韩驰以不分管此类事宜为由,婉拒时代周报记者的采访要求。
沈阳市城建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向时代周报记者介绍,城建局向来主管市政设施和环卫方面的工作,搬迁根本不在其业务范围之内。“但是各区城建局由当地区政府管辖,可能分工有些不同。”
而一名沈阳市动迁办的中层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评价说:“常规而言,企业搬迁应该是由动迁办来负责,毕竟动迁办的工作人员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都比较熟悉。城建局缺乏相关培训,容易发生一些不必要的错误。”
记者了解到,位于上岗村的70余家企业大多是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在此设厂。既有村办集体企业,也有个人创立的民营企业。
“1988年,我在此创办企业的时候,这还一片荒芜,基本上都是菜地,基础设施也极为落后。”亓宽超回忆说:“当时一腔热血到这里,开始奋斗。”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企业数量逐渐稳定,并且部分企业之间形成上下游的生产关系,显现出了产业集群效应。随着企业的不断增多,各企业还曾自付资金修建马路,完善基础设施,倾注了诸多心血。如今,这一区域企业雇佣员工总数将近3000人,年产值将近4亿元。“强迁不仅让企业元气大伤,也使数千工人面临失业的困境。”
强拆,不仅企业怨声载道,居住在此的村民也多有抱怨。在一块已经拆迁殆尽的宽阔空地上,只有一栋平房仍孤零零地坚守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