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大家都为十一黄金周的楼市进行展望时,近日,有关房屋质量的问题却再次接二连三地浮现在大家眼前。十一前夕,包括中信[简介 最新动态]左岸、天域米兰阳光[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华鸿水云轩等多个楼盘分别传出了有关新房业主对于楼顶漏水、水泥板脱落等投诉,引发了市民对于房屋质量的关注。
■质量维权往往处于弱势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接触到了一位在过去两年一直受到房屋质量维权问题困扰的市民张先生。他向记者表示,其身边不少朋友都与其一样,遇到了新房质量的问题。见识过市内不少楼盘房屋质量问题的他坦言:“目前要找到一个完全没有房屋质量的楼盘,可以说是越来越难。而且目前楼价越高,房屋质量真的不见得有相应提高,相反有下降的趋势。”
前两年,他以110万的价格在石岐区某大型楼盘购入一个单位。收楼后却发现全屋墙身(包括屋顶)的批料存在水泥标号不足的情况,为了得到合理的答复,张先生先后与开发商、消费者委员会、质监局、建设局等多个部门进行磋商与投诉。
“由于修复金额较大,开发商一开始不愿意承认墙身存在问题,我们业主与开发商进行了很长时间的拉锯战,期间消委会也曾介入,但由于这些部门无权勒令开发商整改,开发商根本就不太理会这些,拖延成了家常便饭。”最后,几位业主通过几次联合向质监部门投诉,开发商才在接到正式行政处理通知后,陆续对问题房屋进行整改,持续近两年的维权总算获得较为妥善的解决。
“住房质量检验是个专业问题,普通消费者只能从外观看看,或者是跟前期的业主打听。现在不少商品房基本都是期房,购房人只能是在收房时检查质量。在楼盘质量问题上,处于弱势地位的购房者都很无奈,相关验收制度存在管理缺位问题。”张先生感触地说道。
■房屋质量监管制度待完善
近年来,部分开发商过于追求经济效益,在高房价的前提下一再压低成本。造成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市场需求大于供给,房子不愁卖,开发商不需要靠质量去售楼。另一方面,对于建筑质量问题的处罚没有那么严重,也使得开发建设单位放松了对质量的要求。
有法律界人士坦言,在现行的住宅质量保证体系中,小业主作为最终产权人,对住宅质量控制的监督权是缺位的,小业主被完全排除在质量控制体系之外,无法对住宅质量监督行使先予权,客观上造成他只能寄希望于政府把质量最后一道关,并将政府视为质量无限责任者。有资深的房地产业内人士就曾向记者表示,现行的开发商、承建商、监理三方在监督制度中没有形成真正的制约关系,因此难以真正发挥质量的保证作用。
另外,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对住宅质量验收,采用的是竣工验收备案制和一定比例的现场抽验制,备案制只是形式审查,开发商备足材料即可,抽验制也有别于分户验收或一户一验,导致绝大多数住宅被排除在监管之外;而开发商、施工方、监理方等责任主体在住宅质量验收中扮演的是“生产与卖家”角色,且施工方、监理方等都受雇于开发商,实质上属于自我监管。如果自觉性、责任心强一些,住宅质量就会相对好一点,否则难免出现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