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通报11类食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国家质检总局日前连续通报了11类食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涉及小麦粉、豆制品、食用盐、乳制品、酒类、食用植物油和肉制品等。
关于小麦粉,本次共抽查了120种产品,结果有119种产品符合标准规定,反映出小麦粉行业的整体产品质量状况良好。经检验,铜山县三毛面粉厂今年8月11日生产的特一粉(25kg/袋)因灰分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关于豆制品,本次共抽查了160种产品,包括腐乳、豆豉等发酵性豆制品和豆腐干等非发酵性豆制品,发现今年5月12日生产的大财东腐乳(310g/瓶)、松原市宁江区农林村隆泰酿造厂8月15日生产的红腐乳(1300g/桶)、7月27日生产的老膳房卤汁豆腐干(90g/盒)等18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甜蜜素项目。
关于食用盐,本次共抽查了100种产品,经检验,本次抽查的食用盐产品全部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抽查结果表明,食用盐产品质量稳定且合格率较高,已连续4次抽样合格率均达到100%。
关于灭菌乳,本次共抽查了73种产品。抽查发现今年7月21日生产的九牛寨纯牛奶(200ml/袋)的蛋白质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关于液体乳,本次共抽查了200种产品,抽查发现今年10月8日生产的长富纯牛奶(精品奶)(250ml/盒)、10月18日生产的蒙牛纯牛奶(250ml/盒)等2种产品黄曲霉毒素M1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关于白酒产品,本次共抽查了200种产品,抽查发现今年7月13日生产的五谷村白酒(50%vol 500mL)、5月15日生产的谭家村苞谷酒(45%vol 1600ml)、6月18日生产的寨子坊酒(38%vol 1750ml)等10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酒精度、总酸、总酯、乙酸乙酯、固形物项目。
关于葡萄酒,本次共抽查了160种产品,抽查发现今年6月18日生产的金色巴黎西子干红葡萄酒(12%vol 750mL)、10月8日生产的上谷优选级赤霞珠干红葡萄酒(12.5%vol 750mL)、9月13日生产的岳城经典岳城干红葡萄酒(12%vol 750mL)等10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菌落总数、山梨酸、酒精度、干浸出物项目。
关于黄酒,本次共抽查了80种产品,抽查发现今年2月24日生产的如通牌白蒲优黄(500ml、清爽型、干型、酒精度:(11±1)%vol)的菌落总数、氨基酸态氮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关于果酒、配制酒(露酒),本次共抽查了90种产品,抽查发现今年7月6日生产的新玉麟海参金酒(42%vol 500mL/瓶)、6月3日生产的鑫野蓝莓冰酒(11%vol 360mL/瓶)、9月20日生产的夏格里斯露酒(3.5%vol 750mL/瓶)等5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酒精度、苯甲酸、日落黄项目。
关于食用植物油,本次共抽查了240种产品,抽查发现今年9月8日生产的草原金秋葡萄籽油(500mL/瓶)、吉林市天下粮仓工贸有限公司9月13日生产的大豆油(计量称重)、吉林市秋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8月18日生产的笨榨熟豆油(5L/桶)等18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黄曲霉毒素B1、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项目。
有关肉制品,本次共抽查了250种产品,抽查发现今年9月27日生产的京状元乡巴佬香肠(60g/根)、9月21日生产的迎宾熏猪头片(200g/袋)、9月14日生产的九鑫午餐肉香肠(计量销售)等9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丁胺醇、亚硝酸盐、日落黄、胭脂红、柠檬黄、苯甲酸、酸价项目。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份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有关详细信息,公众可查询质检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