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生被赶出教室考试属老师无意之过

在刚刚结束的期中考试中,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第二中学部分学生被安排在走廊上参加考试,并被指“‘差生’被赶出教室,在寒风中考试”。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争议。

日前,由南昌市教育局、进贤县纪委等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公布了关于此事的书面调查报告。报告称在走廊考试的学生并非都是差生,且这一安排属老师无意之过。

调查报告称:经调查,进贤县二中根据南昌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的统一安排,于11月8日至11月10日组织学生进行期中考试。监考人员和考场安排由学校各年级统一部署。

按照统一安排和要求,初一和初三年级同时考试,并要求单人单桌,由于进贤二中教室不足,初三年级无法做到分班单人单桌,只能安排学生在本班教室内考试。

11月8日,初三年级有4名班主任,擅自将少数学生安排在教室外走廊上考试。这4个班级分别是初三(15)班、(17)班、(19)班、(22)班。其中(15)班13人,(17)班14人,(19)班16人,(22)班8人在走廊上考试。

经查,这4个班级的抽调方法是:(15)班调了班上最后一排的学生到走廊上考试,(17)班是安排靠过道的一组学生到走廊上考试,(19)班是把教室最后两排的学生调到走廊上考试,(22)班是把本学期最近一次月考全班排名前8名的同学调到走廊上考试。

调查组对学生成绩单进行了全面核查,其他3个班级被调到走廊上考试的学生成绩有好的,也有差的。

而初三(19)班的16名走廊上考试的学生中,绝大部分都是成绩较差的,有14人。

当天下午14时,进贤县的气温是摄氏16度,风向编北,风力3.7s/m,抽调出来的学生坐在回字型教学楼内侧走廊考试。在考试过程当中,部分监考老师询问了学生是否感到冷,并将感觉冷的学生调回了教室。

初三(15)班的付老师在调学生到外面考试时,向学生询问了会不会感觉冷,对少数几个回答说有点冷的学生,付老师就去征求教室里衣服穿得比较多同学的意见,在征得他们同意后,付老师让他们同教室外衣服穿的较少的同学对调了位子;初三(22)班下午叫了两名感觉冷的学生到教室内考试。

调查组提出了处理意见,即对学校此次考试存在问题的责任进行划分,提出“进贤二中此次期中考试是按上级要求统一组织的,学校和年级没有要求学生到走廊上考试,但学校对这次期中考试安排不够严密、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学校对学生在走廊上考试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负有监管责任;初三年级4个班的少部分学生被安排到走廊上考试是班主任的个人行为”。

调查组认为,初三年级在走廊上考试的学生,4个班中有3个班是属于班上成绩较好的学生,大部分学生愿意到走廊上考试,但初三(19)班班主任胡小珠在安排时没有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无意中把较多的差生安排到走廊上考试,使少数学生产生了被歧视的感觉;初三年级班主任和监考老师对学生冷暖等考试状况大多数都较为关心,但初三(19)班监考老师陈清在监考时不够负责。

调查组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对学校以及当事老师的处理意见还未最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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