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国加入WTO组织以来,对外贸易发展迅猛,进出口商品物流量快速增长,检验鉴定市场也得到快速发展,各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地涌出。随着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业务种类日益扩展,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已成为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地检验检疫部门在对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监督管理中,发现有些检验鉴定机构还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人员业务培训不到位、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等,影响了中国检验检疫的声誉。加强对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培育健康有序、和谐发展的检验鉴定市场,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检验鉴定机构品牌,是各地检验检疫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1.保质量,严把关,进一步加强对法检目录外商品的监管。
目前,检验检疫部门主要对法检目录内商品实施检验任务,对非法检商品,根据国家规定实施抽查检验。多数非法检商品由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实施检验。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是接受对外贸易关系人或者国内外检验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委托,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中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检验鉴定机构,以第三方的身份独立、公正地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据江苏检验检疫局统计,今年以来,全省法检商品占进出口商品总值的27%,而非法检商品所占比例高达73%,七成的进出口货物检验任务由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实施,一旦出口的非法检产品出了问题,检验检疫工作将存在一定的责任和风险。因此,检验检疫部门应将对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的管理纳入检验检疫部门的管理体系之中,制定对法检目录外进出口商品的抽检管理办法,进一步对加强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的执法监管,指导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发挥其辅助作用,实现“1+1>2”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目标,从而全力打造中国检验检疫品牌和国内检验鉴定机构品牌。
2.重监管,强督导,促进检验监管科学发展。
检验检疫部门作为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的主要监管部门,通过年度审核、日常监管、现场检查和专项调查等措施,规范获证机构的从业行为。必要时,可会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发挥不同部门之间的联动执法合力,定期对获证机构进行检查指导和对非法机构进行取缔,共同应对以不同形式逃避国家质检总局对检验鉴定机构的审批许可行为。
一要加强年审考核制度。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第58号令规定,各检验鉴定机构应于每年5月30日前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和国家质检总局提供上一年度的业务质量分析报告、财务报告、工商行政部门年检情况报告和从业人员资质等资料,对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实施年审制和准入制。通过建立各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年度管理台帐,定期分析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业务开展情况,掌握非法检产品检验的工作质量,完善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考核、评定制度,此外,每年应通过年会、宣贯会等形式定期通报相关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第三方检验机构的从业行为。
二要实施常态登记管理。为进一步掌握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检验检疫部门对各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开展业务情况进行登记管理。重点检查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开检项目和业务人员从事的检验鉴定项目是否相符,从事检验鉴定的人员是否取得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从业资格证等。要求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在某地(口岸)开展检验鉴定业务前,应以书面方式向当地检验检疫部门提供开展相关检验鉴定业务的基本情况,如委托方、工作时间、地点(船舶)、检验鉴定项目、人员的资格质情况和联系方式等内容,此外,各检验检疫部门之间需加强信息互通机制和预警机制,合力构建检验监管网络。
三要现场检查指导。现场监督检查是现场验证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人员的业务操作情况。通过现场监督,可以发现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在业务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在法检商品中时常有第三方鉴定机构参与联合检验,这些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受不同的贸易关系人的委托,如收发货人、货物承运人、租船人、船公司、保险公司等等。由于这些代表不同利益方的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因此在联合检验鉴定的过程中,往往出现一些扰乱正常检验鉴定秩序的违法违规现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①代表相关利益方的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的人员在未登记备案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检验鉴定行为;②登轮检验鉴定中,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的人员未参与检验鉴定,而是向船方取得检验检疫部门与船方会签的相关检验鉴定资料;③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的人员私自更改原始检验鉴定结果,并出具相关的检验鉴定报告,以上这些现象均扰乱了正常的检验鉴定秩序,直接影响到CIQ (中国检验检疫)的声誉,因此,检验检疫部门通过现场考核,来规范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人员的检验鉴定行为,并做好考核记录,此外,对法检目录外有风险的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直接参与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开展的非法检商品检验鉴定,重点检查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是否按照相关检验鉴定程序实施。
3.严查处,抓整改,建立检验监管责任追究机制。
检验检疫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进一步明确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的责任,制定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检验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发现经许可的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违反检验鉴定规范的行为,及时责令整改。对那些无证机构没有注册登记而擅自开展检验鉴定活动的机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此外,积极接受理检验鉴定机构服务对象对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
总之,各地检验检疫部门应从法律法规上对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监管赋予法律保障,做到有法可依。同时通过日常监管、现场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规范检验鉴定市场秩序。此外,还要联合海关、工商、边防等部门合力监管,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从而建立监管有效、诚信有序的检验鉴定市场体系,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转型升级。
(江苏张家港检验检疫局)
肖光 施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