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直击
原告表现很“淡定”
原定于11月21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但由于被告并没有派人赶到庭审现场,一审被迫延期。当日上午,南通崇川区法院就与中华网取得了联系,告知“就算有相关证据,也要到现场质证”。最终对方同意12月来南通,参加一审开庭。
昨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
院一审第二次开庭,晓颖本人还有她的父母和亲朋都来到了庭审现场。开庭前,记者与晓颖简单地聊了几句,记者告诉她现在网上通过百度搜索仍能看到她“死刑犯”的照片时,她表现出些许无奈,“还能看到吗?死刑犯哎!”一个半小时的庭审,记者观察到,她都表现得很镇定,当被告提出反驳意见,特别是怀疑照片是否是她本人时,她表现出一点情绪波动。
整个庭审,双方的争议主要围绕着“中华网”并非首发,是否承担责任,以及被告不能确定其网站转载的照片是晓颖本人。
争议焦点1
中华网是转载,如何认定它的责任?
“被告只是转载凤凰网的文章,并非首发。”昨日被告代理人在反驳原告时陈述理由,认为被告网站刊载的原告照片,是经网站编辑确认的转载自凤凰网的文章。而且经过百度搜索后发现,并不止中华网一家转载,还有其他近二十家网站转载传播,搜索第一项是凤凰网,它为第一首发网站。此外,被告代理人还提到,被告网站曾转载的照片上有清晰的水印,其来源于www.picture.china.com.cn,证明该照片确实不是中华网首发,只是转载。
特别是被告代理人提出,互联网的特定属性,其内容的海量化,网站不能确保自己发表的或是转载的文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且,被告在接到起诉通知后,就将其照片删除,并没有对原告造成伤害。
对于被告的陈述,原告代理人反驳道,“不论谁首发,只要使用不当,就应该承担责任。”而且转载即传播,虽然被告删除了照片,只是没有扩大伤害,之前对原告的侵权与伤害仍然存在。
在庭审中,原告晓颖并没有做补充发言。但是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对被告对登载的内容不审核非常气恼。“如果只是一张照片还好,”晓颖说, “赖祥健”的照片登了两三张,上面一张是被处决的照片,下面是我的照片,一对比就不是一个人啊,怎么不审核就用了呢。她认为网站只为博点击率,而没考虑到是否侵犯了别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