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不承认,工商很无奈
殷清利举报凤爪生产日期涉嫌造假;工商带走问题凤爪,称商家否认售卖,他们无法查处
在殷清利的10次举报中,后7次,他采用拍照,或全程录像,但依然无法获得工商的处理结果。其中有4起举报,殷清利请工商部门现场查处,也无结果。
9月23日,殷清利在沃尔玛的环城西路店,发现过期面包,拍照留证后,让丛台区工商局赵都分局来查处。工作人员到现场后确认商品过期事实。
10天后,殷清利去工商局讨要处理结果。
赵都分局答复,商家查找了进销货记录,未发现该面包的情况,工商局不能进行查处,并给殷清利出示了商家的进货记录。
记者向赵都分局局长于斌求证。
于斌说,该举报因证据不足未予立案。货架上就一包那种过期面包,商家不承认是他们卖的。而且,那个货架正好是个死角,商场监控录像拍不到,无法证明是不是殷故意把过期面包放在货架上,再让工商部门去查。
10月26日,是殷清利的第10次举报。
他在新赵都光明桥购物广场,发现有两盒凤爪的标签异样。在其生产日期标签下,还有一层标签。殷清利认为,这可能存在生产日期造假。他购买了其中一盒,并全程录像,随后向工商局举报。
丛台区工商局龙湖分局的李祥局长带人去现场。
店长盯着那两层标签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是谁粘上去的?以前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情况,这事绝对不是我们干的。”
此后,李祥局长将那盒凤爪带走。
殷清利一直没等到处理意见。
11月29日上午,记者和殷清利一起来到丛台区工商局龙湖分局。
李祥对殷清利说,“违法事实得让人家承认,他们不承认,我们也没办法。”
蚂蚁搬不动大象
工商部门向殷清利坦言,大超市属市局管,他们有难处;殷清利遂起诉工商“超期不结案”
在殷清利的10起举报中,有5起涉及当地沃尔玛、阳光超市、美食林等邯郸市大型企业。
11月29日,丛台区工商局龙湖分局(即以前的工商所),记者和殷清利在李祥局长的办公室里,殷清利问,该怎样处理阳光超市的不合格食品举报。
李祥拉长语气说:“我这里是个小所。头疼的不仅你这件事。那阳光超市是大超市,是属于市局管。说白了,他们也不把我们当回事。”
“你得知道我们在中间的难处,没法具体说。咱们得互相理解。我们也想把这个事情弄好。”
殷再问:“你对这个事情什么处理意见?”
这时坐在一旁的郭副局长插话:“刚才李局长说得多清楚,咱们是‘蚂蚁搬大象’,还不理解这层意思吗?”
殷清利回想起,他曾举报过阳光超市的另两家门店,工商部门也都是安排商家与他协调。
在殷清利的举报中,有3起已超过处理期限。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规定,最长处理期限为90天。
11月14日,殷清利去邯郸丛台区法院,起诉工商部门“超期不结案”。
法院行政庭一负责人回复他,目前已近年底,立案需要等到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