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自治区质监局获悉,因为使用不合格车用汽油产品,宁夏石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运通加油站等5家加油站被罚36万余元。
日前,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开展的2010年第3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超过一成的车用汽油产品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其中,宁夏中石油新城加油站等12家加油站使用的90、93和97号汽油被抽查。最终,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文昌路加油站、宁夏石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运通加油站、宁夏天豹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南门加油站、石嘴山市亨运石油城、银川兴俊正源油品有限公司因使用不合格车用汽油产品而上“黑榜”。
近年来,宁夏质监部门每年都要组织对加油站进行监督检查,对加油机进行周期性计量检定,总体上加油站经销的油品质量比较稳定。但是,也有个别加油站直接用低标号汽油冒充高标号汽油,或者采用低标号汽油与高标号汽油混合后冒充高标号汽油出售,个别加油站还从周边小炼油厂进油,造成油品质量不合格。此次5家加油站抽检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运油罐车柴汽油不分,或者卸油不净,造成油品质量不合格。
目前,自治区质监部门已立案调查,依法责令加油站加强管理,完善进货验收制度,限期整改。同时,对上黑榜的5家加油站分别处以2万至20余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