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球范围内平均不到一周就有一款车型被召回,引起消费者对于汽车质量的普遍质疑。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汽车消费市场,却在召回的过程中一直处于边缘地位,“同车不同命”的现象十分严重。因此,定于今年年底出台的《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成为大家期盼已久保障车主权利的法律武器。那么新汽车召回条例能否如约而至?又能否改变车主长期以来“同车不同命”的不公正待遇,成为了各方关注的焦点。
召回令频发 车主很受伤
有人戏称2010年为汽车召回年,全球范围内平均不到一周就有一款车型被召回,哪怕是高价位的汽车也并非一定就是质量过硬的,豪车频频召回,从1月克莱斯勒在中国召回JEEP牧马人,到9月法拉利决定召回今年制造的车型为458 Italia的跑车,这期间,兰博基尼、保时捷、奔驰、雷诺、斯巴鲁等品牌都有召回。
任何一个产品,在规定的范围内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都是正常的,汽车作为大宗消费产品,存在一些瑕疵是无法避免的,但汽车厂商如何一视同仁地面对问题、解决问题才是关键。
中国作为世界第一大汽车市场,近年来却一直品尝着“同车不同命”的苦果。部分汽车厂商“厚彼薄此”,部分品牌更是在召回事件出来后,采取不同地区不同政策的“同车不同命”态度,比如,就在上月9日,奔驰汽车公司宣布,因为部分汽车方向盘电动液压转向控制系统可能有故障,导致方向盘失灵,进而导致驾驶失控,增加车祸风险,在美国召回2010年奔驰C级、2010与2011年奔驰E级Coupe与Cabriolet等存在相关缺陷的汽车,虽然这些车型在中国也有销售,召回一事却迟迟不见动静。车主遇到这样的问题,多数时候只能无奈地表示下抗议。
业内相关人士表示,之所以造成“同车不同命”的这一局面,究其原因还是我国部门规章框架下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不痛不痒,甚至过于温和,监管方式也过于松散,并且对迟迟不肯召回、甚至压根不准备召回的车企处罚力度太轻。要改变区别对待的现象就必须建立健全的缺陷汽车召回监管体制,改变松散的监管方式并大幅度提高车企的违规成本,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汽车召回条例直面市场缺失
面对越来越多的汽车召回事件,消费者对于汽车召回条例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今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对已经执行了6年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进行升级修改,正式向社会大众发布《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的征求意见稿,条例中扩大了汽车召回的适用范围,明确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销售的汽车产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将汽车产品的进口商或者境外生产者在境内的代理商视为生产者。同时,加大惩罚力度,如果汽车生产商隐瞒汽车缺陷,或未按照规定召回,“将被处以销售货值金额最高50%的罚款”。
“该条例如果能够在年底正式发布,对于汽车厂商而言是一颗重磅炸弹,在一定程度上会敦促各企业加强自身产品的质量管理,同时也更好地维护了消费者自身的利益。”某国内汽车厂商表示,许多进口品牌之所以能在中国逃脱责任,很大程度上是我国现有的汽车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给了跨国公司以可乘之机,这次召回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召回机制,促进汽车行业的良性发展。
据了解,定于年底出台的该条例的一大亮点,就是明确了国外和国内必须同步上报汽车召回信息,这将改变一些汽车厂家在中国的召回时效晚于海外市场的顽疾。另外,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范围,也从车辆延伸到了重要零部件,对于有缺陷的汽车可予以查封和扣押。
“希望此条例对于我们消费者而言是一剂镇静剂,不会再因为汽车召回而解决无门。”很多消费者都直言中国的车市将会朝着规范的方向逐步发展。
汽车召回被推入深水区
中国的汽车市场,已经跃入年产销超过千万辆的级别,但目前由于汽车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弱势,直接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主动召回对于很多厂家来说依然是可有可无,这既是一种利益的博弈与投机,也是厂家与主管部门的一种较量。
相关专家表示,随着汽车召回条例的出台,中国的汽车行业规范也朝着深水区发展,拥有完善的汽车召回制度和强大的召回调查能力是建设一个真正汽车强国的需要,同时这也是消费者可以信赖的一道安全屏障。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已经摆脱了单一对解决自己爱车问题的关注,开始出于对公共安全的担忧积极向媒体和主管部门投诉和建言,这正是汽车召回实施6年带来的最宝贵的财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