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保就是忽悠人的”、“延保就是花钱买罪受”、“延保都是强迫购买,买完没人管了”…… 已经在各大家电连锁卖场推广了四年的延保居然招来如此多的骂声,本是项好服务怎变的如此之乱?眼下,家电延保服务将有法可依,一些乱象能否止住?
延保服务是近几年国内家电市场上新兴的一项服务业务,在大型家电连锁商的推动下,实现了快速增长。目前,众多家电厂商纷纷推出各自的“家电延保”服务品牌。比如,苏宁电器自行推出“阳光包”,国美电器则联手新可安推出“家安保”延保服务。
但是,由于行业发展时间较短,也出现了进入门槛低,整个行业缺失统一的标准规范,致使一些没有资质的企业混入这一领域,各种各样的家电延保服务产品让消费者难以辨别,对家电延保服务的良性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另外,前不久一篇《花钱买罪受?揭家电延保服务五大不靠谱》也揭露了当前延保服务的一些乱象,延保服务成了近几年投诉率最高的问题之一。就在大家快对延保丧失信心的时候,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对外正式发布《家电延保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家电延保规范以“三包”为基础
该规范由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联合苏宁电器、美延维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新可安保修服务(天津)有限公司共同起草的,对家电延保服务的从业要求、保修与风险管理责任、延保服务要素、服务规程、从业人员要求以及相应的服务质量测评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规范明确规定,家电延保服务是以国家家电“三包”规定为基础,由从事家电延保服务销售、管理、风险管理、维修服务等一系列相关服务活动的家电延保服务提供方,为消费者提供的一种延长保修时间或扩大保修范围的有偿服务,服务内容要以合同形式约定。
家电延保服务到底受《保险法》监管还是“消法”调解,社会各界对这一新兴行业的定位和未来发展前景,仍有不小争议。
作为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稿中的亮点,延保规范明确要求与消费者签订延保服务合同的延保服务提供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向有合法保险资质的保险公司投保。并要求家电延保服务提供方需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维修账户,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由保险公司计提准备金或适时参加行业组织建立赔偿基金的方式来防范延保服务风险。
同时规范还要求对延保服务销售人员在销售延保服务时所做出的虚假和错误承诺,需要承担相关责任。业内人士表示,此条款对于消费者来说,可以大大规避风险。比如,一旦销售延保服务的公司经营不善倒闭,可以保证已销售的延保服务继续履行义务。
不过,仍有家电企业人士担心,对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监管的新行业,协会规范只能起到自律作用,短期内还难以遏制一些利益投机者“浑水摸鱼”、搅乱家电延保服务秩序等行为。
选择延保到底划不划算
参加有偿延保服务到底划不划算?这确实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一般而言,绝大多数家电厂商和卖场规定的“延保期”是家电正常保修期后的一到三年内,而这时候家电出故障的可能性并不高。现在让消费者买延保服务,表面上看受益的是消费者,而实际上则掩盖了生产厂商的过错,一是保修期设置不合理,二是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要消费者为厂商的过错埋单,显然不合理。
消费者在纠结是否要为家电购买延保服务时,还需要谨慎选择。对于一些维修成本确实比较高的高端家电产品,可以考虑购买延保服务,但是对于一些更新换代比较快,价格又比较便宜的小家电,却没有必要购买延保服务。
以平板电视为代表的传统大件电器,以及手机、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类电子商品来说,由于这些产品使用频率高,维修成本也高,延保服务更有针对性。以售价10000元的平板电视为例,更换屏幕的费用为6000元左右。这样一比较,一年花个几百元的保费也不算多。而对于像空调这种保修期限长、使用频率相对较低的产品,应当有选择地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