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此前一直坚称所售天梭表为正品的高朋网(微博)谎言终被拆穿,还不到原价三成的瑞士经典腕表原来是不折不扣的假货。今年(2011年)以来,天梭手表和京东(微博)当当(微博)、卓越等电子商务网站都曾就天梭手表的真伪大打口水仗,消费者权益屡受侵害。本期《天天3·15》重点关注: 网上买名表等奢侈品靠谱吗?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在网上买过东西的朋友肯定能感受到:一样的东西,在网上商城的价格要比在卖场和商场里面便宜很多,有时甚至能达到一半以上。不光是价格上的优势,通过网络商城,我们可以买到全国各地甚至是全球范围内的商品,这也是网购最吸引人的地方,即十分便捷。但是网购也存在很大的风险,比如在网上买一些名表、名包这些号称奢侈品的物品就不是一件很靠谱的事情了。
11月19日,消费者李先生在高朋网上团购了一款天梭经典运动腕表PRC200,这款手表专柜售价约3000元,而团购价只要690元。对于还不到原价三成的团购商品,李先生表示是冲着高朋的名气才敢买的,而不是因为这个价很便宜。收到货后,李先生发现手表的外包装上印刷图案模糊不清,说明书也文字不全,而且质保卡上根本就没有销售商的盖章。李先生在网上发现和自己有相同遭遇的还有很多的消费者,有些人还发现他们团购的手表质保卡上的条型编码是一样的。
王府井天梭表专卖店的售货员告诉李先生说,他团购的这个手表不是天梭的手表,所以不能帮忙鉴定真假,而且专柜对其售后也是一概不负责任。售货员解释说,凡是经天梭授权销售商卖出的手表,必须加盖有销售商名字的公章。当李先生就这件事情联系高朋网时,一位客服主管却坚称说自己公司卖的天梭表肯定是正品,不会有假。这位客服主管还透露,团购手表价格便宜是因为通过特殊渠道进货的,那供货商是天梭授权经销商旗下的分公司,所以在天梭表的授权经销商当中是无法查到的,但是具体是哪家公司,客服人员说无可奉告。在消费者接连投诉之下,最近高朋网最终低头承认卖假天梭表,并且表示说可以退货和赔偿。不过高朋称他们也是受害者,是被代理商的假资质蒙住了双眼。
高朋对卖假表这件事拒不认帐,引发了很多消费者的集体维权。天梭表业公司之后也发表了一个声明,称已经鉴定了消费者在高朋网上买的天梭表,鉴定发现都是假货,高朋网出售假表的行为让他们很痛恨、不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专家委员赵占领、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刚做客节目,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专家有话说:高朋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及消费者权益
主持人:高朋网出售假表的行为究竟属于一个什么样的性质?
胡刚:从目前媒体披露的情况看,这可能涉及到侵犯知识产。这则新闻里面有几个关键词可能比较引起大家关注,比如“高朋”,因为高朋是groupon团购网站的鼻祖,高朋网的江湖地位还是很不错的。第二是“天梭表”,天梭表虽然不能算是顶级的瑞士表,但是声誉、口碑还是可以的。第三可能就是“价格差距很大”。如果说这个表确实是一个假冒表的话,可能涉及到一个侵犯注册商标的行为。如果数额达到一定程度的话,按照我们国家的刑法,可能会涉嫌触犯和侵犯注册商标专有权罪。
赵占领: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严重的话可能要构成犯罪。天梭表自己已经进行鉴定,认定这个是假货的话,那么商标侵权是没问题的,现在有问题的是是不是构成犯罪。构成犯罪一般有两个比较核心的条件,一个是高朋要存在“故意”,明知道是假表而销售,这点的认定上有点难度;第二,销售金额达5万,销售金额估计能拿到,关键是不是存在故意可能不好证明。最起码是一种商标侵权的行为,承需要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可以根据经营数额处3倍以下的罚款,这是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从消费者角度来讲,销售这种假表是一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一个是可能违反产品质量法,另外如果高朋欺诈和故意的话,可能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面规定的双倍赔偿的情形。
主持人:高朋刚开始是拒不承认,后来迫于消费者的接连投诉承认自己卖的表是假表,而且最后把责任推给了代理商。他这一系列的作为是不是很职业?
胡刚:他这种步步退守最后不得不承认销售假冒产品的行为,本身并不奇怪,为什么?正面的理解叫做逐渐的逼近真相。我相信高朋网相关的经营主管说的话,他直接去进行这种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可能性比较小,但问题是他是否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罪的产品,这是一个问题的核心。我们无法要求一个销售商具有所有的检验商品真伪的能力,这是不可能做到的,但是他能做到的就是索证、验证,进货的时候应该查验,供货方的主体资格证明以及产品合格的证明,这是第一步。第二步是验证,验证是按照我们的一般的商业习惯、商业辨别能力验证真假。总体来说,我们还是要相信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对方还是一个诚信的人,信任是最基本的前提,但是索证、验证这两个环节要做到。
专家有话说:高朋应审查代理商资质
主持人:对于网络卖家来说,他给网络平台提供资质然后再通过一些途径让网络平台比如像高朋网,有一个举证或者质证的过程,会不会很困难?
赵占领:有一个最基本的资质的审核,这个是作为团购网站或者一般的电子商务网站一个基本的义务。但是其实在团购行业,对合作商家或者进货商的资质审核不严,这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为什么?因为现在团购行业竞争还是很激烈的,大的网站也有10几家,而且优质的商家资源是非常少的,大家都去争夺,导致这些网站对这些商家的实际审核不是很严的。但是高朋这个我们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但是最起码营业执照肯定是审查了,这里面还有一个代理的资质,代理的资质是不是难以审查?天梭表在中国就只有唯一的一个进口商和总代理,从这个地方查的话还是能查到的,没有查到的原因可能是由于高朋自己工作的失误。
主持人:销售网站是不是有义务鉴别产品的真假?
赵占领:如果进货然后自己销售,那你在这里面扮演的角色不是一个销售平台,而是一个销售者的角色。在这种情况下,你对于产品审核的义务远远比只是交易平台要重的多,要大的多。最起码要核实一个基本的资质,包括代理的资质或者其他的资质。代理资质如果不去核验的话,很可能容易做假。
胡刚:关于核验是否具有相应的代理权,实际上是很困难的,就算是一样纯进口产品,他整个的销售渠道也非常的复杂,而且可能存在多级的销售渠道,销售渠道管理就很复杂,内部也有可能出现所谓的串货的情况,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是所谓的授权文件往往是两种,有一种情况往往是英文的东西,然后或者是一个外文的东西,最后签名的地方因为老外习惯上没有印章的,就是相关负责人签个字。这么一个正规的原件在翻译过程中也可能存在问题。这种授权文件本身的形式是多样化,内容也是多样化,所以查验实际上也是很困难的。
但是就本案来说,有一点值得注意,这个产品市场价格是3千元左右,而他销售价格只要数百元。这么大的级差的话,脱离了正常的商业逻辑,这样它的审核的在这个层面上把握的不是很严谨。
主持人:消费者李先生说他从高朋网买的手表,拿到天梭售后去鉴别,但是销售人员说这不是我们的东西,不给鉴别。买到的表是不是应该由天梭公司来做真伪的鉴别呢?
胡刚:专卖店的营业员说没有这个能力拒绝查验,我觉得是合理的,为什么呢?因为营业员的资质一般来说是比较浅的,只能大致知道这种产品外表是怎么样的,但具体的内部结构、某些保密的特征就不太清楚了,这是相当高层级的人才能掌握。所以专卖店专柜的营业人员可能真是不知道,然后他的职业可能要求他不许做这种查验。
他可以提供相应的线索,第一近期内专卖店是否销售过同样规格、品名、型号的产品,这是可以的。第二如果有完全相同的同类产品,他可以给消费者做一个比较。
赵占领:产品质量问题一般有独立一方的鉴定机构或者是厂家的专门鉴定机构来鉴定,尤其像手表这个行业比较特殊,因为现在奢侈品行业现在面临一个问题是线上的销售渠道对线下的销售渠道冲击是非常大的,打乱了他的价格体系和原来的代理的体制。这种品牌的心态也是很矛盾的,他们一方面也是想保住这种既有的传统的销售渠道,但是另一方面网上的销售渠道对他们有冲击。这种矛盾体现在消费者一旦买了奢侈品,如果觉得有质量问题,他们会采取一个对线上的销售渠道抵制的行动,不给消费者进行检验。实际上这种奢侈品的真伪鉴定,如果品牌商或者说经销商不提供专门鉴定的话,外部的机构很难鉴定出真伪。
主持人:销售假表,法律上会给出什么样的处罚?
赵占领:销售金额如果达到5万元以上的话可能构成犯罪,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但是天梭表除了涉嫌销售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另外还可能涉及一个是产品质量法上面规定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这可能会涉及到承担行政责任,可能会责令停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或进行罚款,另外可能还涉嫌刑事犯罪的责任。
律师有话说:商家应加强与消费者沟通
主持人:针对这次退换货高朋方面只设立了一个邮箱,并且说所有和此次团购有关的咨询都通过这个邮箱进行解决,不少消费者表示高朋只留一个邮箱的处理方式太缺乏诚意了。对于高朋目前的行为以及大家的质疑,你们怎么看?
胡刚:如果是对外仅仅公布一个邮箱的话,他最大的优点是可以节约人力资源,人力成本会下降。但对于投诉者消费者来说,可能消费体验或者说投诉体验应该说是非常糟糕的。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涉及到一个电子商务的环境,所以他提供了这么一个电邮的投诉渠道也是能够理解的。但是本着为消费者提供更好服务的角度来说,他恐怕应该不断的拓展与消费者的沟通,如果自我关闭这种谈判或者和解的途径,恐怕不是一个商家明智之举。
赵占领:提供邮箱的方式体现出一个解决问题的态度,因为一旦出现产品质量或者说欺诈相关一些消费纠纷,商家无论从解决事后的体验、投诉的体验还是维护品牌声誉等各个方面考虑的话,都应该提供一种更加有效的沟通的渠道和方式。
主持人:网络商城是不是被授权销售某种商品,消费者应该怎么查验相关资质?
胡刚:一个比较简单的方法就是在厂商的官网上去查验相关的资料,一般都会有的。而且消费者可以直接到专卖店和实物加以比较,通过这种渠道可能更为稳妥一些。
赵占领:如果是一般的商品,一般能拿到授权,但是奢侈品基本上在国内电子商务网站极少有拿到授权的,尤其像名贵的箱包、化妆品、手表等基本上都没有拿到授权。目前来讲,奢侈品的网上购买风险还是很大的。
主持人:对于高鹏客服来说,我们能不能确定他明明知道外包装和质保书是供货商伪造的?
赵占领:质保书是伪造的,当然高朋自己需要判断一下。
主持人:如果说高朋网客服明明知道这个外包装和质保书是供货商伪造的,还能允许这样的商品出现在自己的平台上吗?这个是一个后续的问题吗?
赵占领:质保书我不知道他怎么判断这个是伪造的,但如果说确实能判断的话那可能是明知故犯的,刚才说的欺诈有可能成立,故意销售侵犯著作商标权的商品的犯罪可能也构成了。但是因为这个细节不清楚,不知道他通过什么方式来判断是伪造的。
律师所有话说:消费者可要求高朋网履行合约
主持人:这个案件出了之后有网友说今年5月份,高朋网的员工私吞用于抽奖的iPhone4,这次他的质检工作人员把资质做假的商家纳入供货商的范畴,就让人会怀疑他整个内部的管理能力。两位怎么看现在出现的这种情况?
胡刚:总体来看团购类网站也就是这一两年的发展历程,是属于这种井喷式、爆发式的增长,在巨大的业绩的压力下,急速的扩张过程中对相应的管理能力的要求或者说挑战是非常强劲的,所以出现一些纰漏也是能够理解的。
但是对于消费者来说,团购本身确实要特别的警醒,消费者通过网购或者说团购方式来购买奢侈品或者高档品的过程中,其风险是非常高的,广大的消费者要注意一下。
主持人:参与了这次天梭表团购的王先生告诉我们,这次高朋网是给退款并且补偿200块钱的现金,但是很多当事的消费者不能接受,说声明当中说的是补偿而不是赔偿,这一字之差表明他们还在耍小聪明。高朋方面除了提供全额退款之外,还把200块钱作为一个补偿,这是不是合理?
胡刚:高朋这个行为可能是两个方面,一个是首先是违约,因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货真价实的商品。另一方面如果消费者能证明其行为构成欺诈的话,那按照消费法是双倍的赔偿,及实际销售价690元的双倍。消费者也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通过其他途径进货用真正的手表履行合同。所以无论是根据法律双倍赔偿还是基于履行合同来讲,这个200元都非常低了。
主持人:补偿和赔偿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赵占领:确实太重要了,一般从法理上解释补偿上是我没有法定的责任和义务,赔偿则是有法定的义务,往往和过错联系在一起。高朋网提出200元的补偿只是他的初步方案,慢慢还要跟消费者进行磋商。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提案非常好,如果这款表不是所谓的限量款的话,那完全有可能有能力提供,这比200元恐怕对消费者来说更为合理;而且对于消费者来说,他的目的是获得特定品牌的特定型号的商品,而不是为了获得所谓的200元的补偿。
主持人:网购奢侈品风险到底有多大?
赵占领:网购奢侈品的优势是价格比较低,但是风险一个是即便他是通过平衡进口的商品可能也是合法的,只不过没有经过授权,但是我们不好判断他到底是不是真正合法的商品,这是第一个对消费者的风险。第二个风险,如果买的奢侈品不需要售后服务话,那就没有问题;如果需要一些售后服务的话,可能应该注意看它到底是不是经过国内经销商的授权,因为没有授权的话后面的维修服务,包括验证产品的真伪可能经销商都不会进行配合,不提供相关的服务。很多情况下买奢侈品不仅仅是买他的价格,更多的是买它的一个是定位,一个品牌,再加上售后服务,所以消费者从网上买奢侈品,不仅仅要看价格,还应该综合考虑,包括其中存在的风险。
主持人:消费者遇到的问题应该怎样维权?
胡刚:第一保存好相应的证据;第二可以彼此之间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联络,形成一个合力;第三通过正常的渠道表达自己的诉求,如通过消协、工商局等表达自己的诉求;第四期待我们的纠纷能以一种更为简洁的、彼此都能够接受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