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秋实) 尹先生花110万元购买“降香黄檀木家具”后,经鉴定为赝品,他将卖家起诉至海淀法院索赔330余万元。
原告代理人称,今年1月12日,尹先生经人介绍到海淀区北三环的爱家国际收藏品市场购买了降香黄檀木插屏、画案、条案各一件。卖家承诺,均为降香黄檀木,双方签订书面合同,保证假一赔十。今年3月29日,尹先生按合同要求将110万购货款分两笔转账给合同指定户头后,将家具拉走,并直接送到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进行材质鉴定。4月11日林业科学院出具鉴定书,证明上述家具均非合同约定的降香黄檀木,市场价值相差几十倍。尹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双倍返还购货款、赔偿双倍罚金并赔偿鉴定费、公证费等共330余万元。
卖家辩称,他从未与尹先生签订合同,合同上的签名本人并不知情,怀疑合同为原告伪造。他在爱家收藏2161号主要经营瓷器和杂项,从未卖过家具。涉案的家具是介绍人徐某存放在他这里的,所以尹先生把货款打到了徐某的账户,徐某才是卖方。虽然涉案家具都是从他店里拉走的,但不能说明就是其出售的,因此不同意赔偿。
原告代理人称,当时把货款打到徐某的账户上,是卖家要求的,因为徐某和卖家相识。
鉴于双方对买卖合同提出了笔迹鉴定申请,法官宣布休庭,并要求双方向法庭提交相应的鉴定材料。此外,法院还将联系此案的另一主要人物徐某进行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