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庆安县第四中学,对2008年入学的学生每人收取7500元
据新华社电 一所本应公办学校性质的初中,却一边享受国家义务教育校经费补贴,一边向学生收取学费,日前,部分家长反映黑龙江省庆安县第四中学违规办学收费。
毕俊玲的孩子2008年入学,今年刚从庆安县第四中学毕业。入学时学校一次性收取了三年学费7500元,他们拿到的收费票据上,收费项目一栏明确写的是“学费”。
毕俊玲发现,从2009年开始庆安县第四中学门口多了一块牌子:庆安县实验中学,当年入学的新生开始不再收取学费,而在校的初二初三学生则要继续交纳学费。
庆安县实验中学校长李忠回应说,2009年该校成立庆安县实验中学,办学方式彻底按照公办体制要求运行,免收学费,与第四中学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原有初二、初三年级执行原体制不变,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机制”。2009年至2011年间两所不同体制的学校同时存在。
庆安县第四中学2008年入学学生有700多人。校方承认,对2008年入学学生收取了3年足额学费。
2010年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不准在一所学校中既有公办又有民办的办学体制存在,更不能借这种双重体制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