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平均工资4000多元,《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上却填年收入仅一万元左右,而住房公积金月缴费基数却是4000多元甚至接近4500元,一个国有大型企业为职工申购经济适用房提供虚假购房证明材料,与开发商签订团购经适房协议,同一企业申购职工多达170多人,这是近日发生在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购中的一件咄咄怪事。
昨天,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就此经适房造假问题公布处理意见:庆安公司此前与相关开发商达成的经适房团购协议无效;对该公司所涉及的170余户申请人,凡不能重新提供最新收入证明的,不予审批购买资格;相关开发公司,不得向任何单位团体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必须通过公开摇号方式销售;西安市房管局将与其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协助调查该公司向其员工出具收入证明的情况是否属实,如有造假行为,将建议对其予以处理。
网友举报多人骗购经适房
今年10月21日,西安市房管局网站审核公示了五批共303份经济适用房申购者名单,其中146份为庆安公司员工。10月31日,华商论坛网友“有俩酒窝”在网帖《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购各种造假曝光,看一看都是哪些人造假买房!》中,贴出了部分申购者的公示名单,被曝光者中超过20位申购者来自庆安公司,部分申请者填报的年收入甚至远远低于其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究竟是申购者个人造假,还是个人与单位“联合造假”搞“团购”?审查部门是怎样“审核把关”的?……一连十多天,面对公众质疑,相关单位和部门有的不予理睬,有的敷衍塞责甚至推诿。
在西安市经济适用房准入条件中规定:家庭成员1人年收入不得高于12662元;2人不得高于25324元;3人不得高于37986元……尽管从申请表上看这170人符合经适房的申购,但倘若查查公积金账户,不难看出问题的破绽。
根据西安市经适房申请的五个步骤,在进入网上公示阶段之前,申请者必须连过“街办社区”、“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和“经适房管理中心”三道审核程序。西安市房管局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张光正说,中心负责审核材料的只有七八个人,而全市每年通过审核的家庭有1万多户,中心不可能对所有的申购者一一核实,对收入情况只能依据单位出具的证明进行审核。
张光正承认,此次造假者确实有蒙混过关的可能性。他说,本月1日,市房管局领导批示要求对此调查核实,当天他们就通知庆安公司彻查员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但对方一直没有明确回应,目前此次事件中涉及的虚假申报人数及具体原因尚无结论。
庆安应对其出具的证明负责
西安市房管局负责人说,在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多次催促下,庆安公司称,他们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于2009年与相关开发公司协商一致,团购其经济适用住房,所以资格初审是按上年即200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的,并无造假行为。
这位负责人表示,按照西安市有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进行团购。从今年8月24日起,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全部实行公开摇号方式销售。他指出,按照《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37条第二款规定,“对出具虚假证明或不按规定审核购买人资格的单位,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西安市房管局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张光正表示,将进一步严格审核,加快与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数据库联网,从而增加审核手段。与此同时,市房管局也已经对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核程序进行调整。今后购房者申请时,需通过街办、区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保障中心三级审核,并在社区、市房管局官方网站上两次公示后,符合条件才能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