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了一口,没想到咬出东西来,一看是塑料,张先生就恶心了 ,他也不知道到底吃没吃进去塑料,为此他要求去医院做个检查,并要求赔偿3000元的精神损失费。但双汇厂方称“这个塑料很难说是哪一方的责任,但本着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原则,我们愿意负责到底,对方提出要3000元的精神损失费的问题,我们还在积极沟通中。”
吃到第四根发现有异物
13日左右,张先生在即墨马山镇一家超市里买了一袋双汇加钙脆骨王火腿肠,八块钱一袋,一袋10根。当天张先生一口气吃了三根,吃到第四根还不到一半时,张先生觉得不对劲,好像咬着什么东西了。他一看火腿肠,里面有个塑料一样的东西,“当时就把我恶心的,没敢再吃了。”张先生说自己吃完后并没觉得身体有什么异样,但他很担心自己到底有没有将塑料吃到肚子里。
于是,张先生拨通了火腿肠上的客服电话,“他们说第二天就派销售人员过来赔我两包火腿肠,我当时没有同意。”张先生在电话中提出要求去医院做个检查,看是不是将塑料吃到了肚子里,对身体有没有影响。“对方说做不了主,需要跟上面说说,但过了几天后却一直没人再和我联系。”
双汇:很难鉴定是谁的责任
21日,记者就此事拨打了双汇集团的电话,客服将负责青岛区域销售的工作人员的电话告诉了记者。随后记者又拨打了这位销售的电话,对方称自己姓杨,并表示正在积极与张先生联系。
22日下午,双汇青岛区域的销售负责人杨先生拨打了记者的电话,“我们的工作人员找到了张先生,并看到了火腿肠。很难说这塑料就是厂方的责任,因为包装已经拆开了,肉眼很难辨认,人为也有可能,以前从未发生过这样的情况。”杨先生说,“我们对自己的产品非常有信心,但也不能说就是对方造假了。”
杨先生表示 ,无论是谁的责任,既然消费者购买了双汇的产品,他们愿意本着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的原则,将此事负责到底,“一般情况下我们是一根赔十根,有一些其他的赔偿以补偿消费者对我们产品的支持,但目前张先生要求去医院检查,并要求赔偿3000元的精神损失费我们不能接受。做检查没问题,只要他去医院检查开出证明,我们愿意报销,但这个3000元的要求有点高,我们还是在与他沟通。”记者 林晶(图由张先生提供)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