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运动事故频发
69.3%的人建议设立探险备案制度,未备案“驴友”一旦遇险须支付援助费用
本报记者 黄冲
2011年,我国户外运动蓬勃发展,“驴友”越来越多,各种事故也随之层出不穷,户外运动的安全和管理成为人们的关注焦点。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网易新闻中心,进行的一项题为“谁该为驴友探险事故负责”的在线调查显示(1990人参与),59.6%的人表示喜欢户外探险。42.3%的人赞同“驴友”自发组织的户外探险,但有25.2%的人表示反对,32.5%的人感觉“不好说”。受访者中,70后占37.3%,80后占42.5%。
78.6%的人认为“驴友”缺乏户外运动经验导致事故频发
调查中,56.9%的受访者表示身边喜欢户外运动的人较多。
越来越多的“驴友”热衷开展自由行和探险,安全事故却频繁发生。中国紧急救援联盟官方网站上的《2010年度中国户外安全事故调研报告》显示,在事故原因的统计中,迷路是户外事故的主要原因,占户外事故的51.6%,迷路的主因是户外知识缺乏,自身能力不足,准备不充分。
本次调查显示,78.6%的人认为“驴友”探险事故频频发生,是因为“驴友”缺乏户外运动经验。
“这年头‘伪驴’太多。”旅游爱好者陈先生说,“谁可以组织活动?资质如何鉴定?买几万元装备或交齐所谓鉴定费就叫有资质了吗?在这个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自称‘驴友’的年代,大多数人其实都还是懵懂无知的。”
陈先生说,很多人野外生存经验不足,很容易导致“被困”,这不仅要求我们根据自身条件来安排探险目的地,更重要的是要有能提供足够野外生存经验的“领头人”。这些“领头人”的各种素质必须经过严格审核。
海南省旅游发展研究会会长王健生,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在这个信息时代,很多“驴友”很容易通过网络召集起来,但很多人并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和技术准备,还总追求个性化,喜欢不顾一切地去人迹罕至的地方,危险性很大。
他认为,当前一个突出问题是探险组织者的资质问题。“驴友”探险活动属于新生事物,组织机构往往是虚拟的,可能就是一个微博、一个帖子。即使有实体机构,也可能没有注册,没有规范管理。对于这种旅游新方式,要尽快考虑如何管理的问题,包括人员如何培训,服务如何标准化。可以参照国际比较成熟的做法,比如潜水,潜水俱乐部都有认证和管理,教练也有严格的认证程序,装备、教材、培训都很完善。
调查中,67.7%的人认为要对探险活动组织者实行资质认定,禁止无资质者组织探险。52.0%的人提出,没有行业准入制度,探险旅游市场难免鱼龙混杂。
56.2%的人建议有关部门对景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公示
近年来,全国发生多起驴友探险动用公共资源援救的案例,驴友探险一旦出事,责任由谁承担?
自称“非资深小小驴友”的北京某出版社编辑张同冰,近年来游遍了北京市郊的大小山头。他觉得,“驴友”探险要量力而行。如果出现意外,动用社会资源去援救,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但也不能白白放过那些自以为是、贸然探险的探险者,要让他们懂得,社会资源是宝贵的,尊重别人劳动也是应该的。
王健生认为,活动组织者首先要承担责任,旅游地管理者要承担连带责任。管理者要有言在先,告知风险,防患于未然。“驴友”也要对自己负责。“比如,旅游地都有旅游区域的划定,你偏要到大家都不知道的地方去,出了事谁也找不到,这不是拿生命当儿戏吗?”
调查中,52.8%的人指出一些景区对危险地段缺少提示和警示,导致“驴友”意外涉险。56.2%的人建议,有关部门对各类景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公示。
随着户外探险活动的普及,“驴友”的足迹已越来越远,很多人迹罕至的高山、峡谷都成为“驴友”热衷的去处,其中不乏禁止进入区和保护区。2006年9月我国颁发《长城保护条例》,禁止有组织地在未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段落举行活动,但仍挡不住许多“驴友”攀爬“野长城”,对“野长城”造成不小的破坏。
据《成都晚报》报道,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荣伟建议,有关部门应对哪些范围不宜旅游者进入或不能进入,进行明确规定。还应对旅游者的义务作出更具体的规定,“假如旅游者进入了禁入地区,后果是否自负?这些应该写入《旅游条例》,以对旅游者进行适当的规范。”
调查中,69.3%的人建议设立探险备案制度,未备案的“驴友”一旦遇险须支付援助费用。
陈先生表示,“驴友”也要遵守规则,出行路线一定要申报,不要去不开放的地区,避免擅自闯入不开放地区,破坏自然环境,甚至影响国家安全。
王健生说,这种闯入行为分有意和无意。一些“驴友”可能确实是无意间闯入一些军事敏感区,但仍然可能带来国家安全问题。比如,一些军事禁区是人迹罕至的地方,自然生态保持得很好。有些“驴友”可能没打招呼就进入了。一旦出了问题,就必须进行社会救援,就很难保证不出现泄密的情况,微博上的一张救援照片,都有可能使国家机密泄露。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大家要有这个意识。
调查中,62.5%的人表示应明确规定旅游者不宜或不能进入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