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电厂商摸索前行
“互联网电视是国内彩电企业唯一具有技术竞争优势的产品,而在LED背光液晶电视、3D电视等日韩企业掌握核心技术的领域,国产品牌说到底都受制于人。”一位国产彩电企业营销负责人对《电器》记者表示,这就是国产品牌2009年甘于冒着政策不明的风险,强推互联网电视的重要原因。
事实上,2009年下半年,互联网电视市场已经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并迅速成为消费热点,各国内彩电厂家也不遗余力地推广。从去年下半年开始,TCL全面停产40英寸以上非互联网电视,所有大屏幕电视生产流水线全面转产互联网电视。长虹全面停产32英寸及以上普通平板电视,转而生产附带网络功能的新机型。更大力度的推动者则是康佳——今年“五一”假期之后,康佳已经全面停产所有非互联网电视。此外,海信、海尔也在各种场合强调互联网电视的重要性。
“对于电视机厂家来说,互联网电视绝不只是一台普通的、用来追求功能差异化的电视机,在它背后将是一条全新的产业链,即从内容到电视机再到用户。在这之上,是一种新的商业模式,电视机厂家可能控制最具利润价值的‘内容’环节。”某国产彩电有关负责人分析称。康佳多媒体市场部部长黄心仲则表示,如今,彩电业的竞争已不再单纯以产品技术为筹码,而是逐渐演变为依赖内容、软件、芯片等多元素综合平台的竞争。
为此,各大国产彩电品牌在大力推广互联网电视的同时,纷纷自建内容平台,方式之多样让人眼花缭乱。长虹去年年初正式推出斥巨资打造的网络内容平台——乐教网站,创维与朗科创建酷开网,海尔互联网电视与搜狐高清影视频道对接。海信通过与新浪合作,在蓝媒电视专属的菜单界面获得新浪提供的网络资讯。康佳先与迅雷看看合作在线观影,而后又推出SDK开放平台用以各种相匹配的网络软件的开发应用。
值得一提的是,在国产彩电品牌强力推进互联网电视的进程中,外资品牌只有三星有所涉猎,但产品比重较低。索尼中国有限公司有关人士称:“我们注意到互联网电视在中国面临政策风险,因此一直没有在中国市场投入资源,而在国外,我们的互联网电视已经大力推广。”
所谓的政策风险,源自于中国管控网络的原则和相关法规的缺失。事实上,市场的迅速增长让监管部门加大了对行业的监管力度。去年8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下称广电总局)正式下发通知,要求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企业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两个月后,广电总局传媒司、网络司下发了《关于请中央电视台配合撤下有关 TCL、海信、海尔等企业互联网电视广告的函》,文件显示,“开展此类业务(互联网电视)必须按照广电总局有关规定领取许可证。为配合新媒体工作,请立即撤下有关TCL、海信、海尔等企业互联网电视的电视广告。”值得玩味的是,此后半年,央视曝光海尔、海信、康佳、创维自建网络平台“涉黄”,该事件令互联网电视缺少监管的现象被放大。
“‘涉黄’事件是互联网电视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小插曲,最终指向是内容的规范化。”清华同方数字电视副总经理王向东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彩电厂家互联网电视内容进行规范化的过程,其实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业内人士分析,央视此时曝光互联网电视“涉黄”,是为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采取“集成服务+内容服务”的管理模式铺路——“涉黄”事件一出,广电总局迅速做出反应。前不久,有媒体曾爆出,广电总局即将出台“双重监管文件”——《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管理规范》和《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管理规范》。根据这两份文件规定,广电总局将颁发集控平台牌照及内容牌照。目前各家彩电厂商开展的互联网电视业务几乎都属于尚未被广电总局授权的范畴,这意味着所有的自建平台都将作废。
对此,黄心仲透露,在广电总局的内容监控之下,互联网电视厂家只有与具备牌照的厂商合作才有出路。原来自行制作的视听节目必须集成到合作方平台中,不能擅自提供给消费者。另外,彩电厂家互联网平台提供的游戏、电子商务(电商频道)、在线教育、MTV、邮件信息等服务不在牌照监管之列,因此,彩电厂家自建的平台并未完全作废。
创维集团新闻发言人沈健向《电器》记者表示,和迅雷合作开发的酷开影视业务不能再使用,虽然目前公司还没有终止和迅雷公司的合作,但以后的合作方必须是有牌照的企业。
目前已经由广电总局核发集控平台牌照的运营商,只有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上海文广旗下百视通公司三家“广电系”企业。由于监管力度加大,这三家企业目前成了各大彩电厂家竞相追逐的对象。各大彩电厂家的内容和集成合作现状如表1所示。
“规范的目的应该是促进行业发展,而不应是阻碍发展。”沈健认为,“我们也在尝试与拥有牌照的内容商谈合作,但不希望形成新的垄断。有关许可证的发放应更开放些,毕竟,互联网电视这个市场首先是由彩电厂商推动的,只有先把产业模式、产业格局发展起来,才能真正实现三网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