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民王先生:去年,我在晋源区买了套一层的房子,当时房价是每平方米1485.5元,房价总共12万元左右。当时买的是期房,现在房子盖好了,我想从一层换成五层。今年6月底,售楼处也找到了购买一层房子的买主。现在,售楼处让我交2%的成交手续费。这新房还没有交钥匙,而且我也不是退房,只是更换楼层而已,该掏这手续费吗?
记者调查
王先生当时买期房时,没有与售楼处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双方只是约定了购房款和具体楼层门牌号等信息,至于违反合同后,该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并没留下文字资料。
王先生说,自己去年买期房时,一层的房价是每平方米1485.5元,共78.5平方米,加上地下室,总房价共12万元,当时自己交了80%的房款9.6万元。今年6月底,一层的房价涨到每平方米1958元,五层是每平方米2018元,共77.9平方米,房价为15.7万元。售楼处把一层的房子卖出去后,说要按总房款12万元的2%向他收取2409元的手续费,不然就不给办换房手续。自己只是换房子,却要交手续费,王先生觉得售楼处的做法不合理,但争论了几次,售楼处都拒绝退给他钱。
虽然7月4日就无奈地交了手续费,办了更换到五层的手续,并补交了另外20%的房款2.4万元和差价3.7万元,王先生依然觉得售楼处做法不合适。7月7日,记者联系到该小区售楼处负责此事的赵先生。对方称,尽管没签正式的正规合同,但他们帮王先生更换户名的程序非常烦琐,而且,王先生在把一层房子转手过程中也获利3万余元,“因此,按照我们单位的规定,要收取2%的手续费。”赵先生说,现在房产手续还没办下来,如果办下来再易主,交的费用会更多。
针对售楼处的说法,王先生表示,原先一层的总价12万元,现在买的5层是15.7万元,“如果我把房子退了,那才是真正有3万多元的获利,可是售楼处又不允许退房。一层房价转手多出来的3万元,又补贴到了5层的住房上,根本不存在所谓的获利。”
7月8日,记者再次联系售楼处的赵先生,对方说,王先生的房子通过售楼处转手给另外买主,要更改合同,存在买卖关系。“他只不过是把1层获利的3万元,又消费到购买5层的房子上了,不能说没有获利。”赵先生说,他们收取2%的手续费只是针对一层易主的,跟买不买五楼没有直接关系,所以按照公司规定,肯定要收取2%手续费。
随后,记者联系到太原市房地局办公室乔副主任。乔副主任告诉记者,按照正规程序,房地产开发商办理完“五证”中的前四证,才能办理最后一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从而拿到正规的售房合同,然后才能卖房。乔副主任说,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市民可以登录太原市房产信息网,到“房产信息公告”一栏查询,记者查询了王先生买房的小区,发现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正规的售房合同对违约及赔偿等都有明确约定,像这种使用自制合同买卖房子的,属于违规行为。”乔副主任说,按理说,售楼处收取2%的手续费不合理,但由于双方的行为属于违规,不受法律保护,目前只能是买卖双方协商处理。(宋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