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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规范“自带酒水”市场价格 再言“规范”是否合法

时间:2010-05-04 10:09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 作者:《中国质量万里行》
  

  针对此有关消费维权的热点话题,全国各地读者踊跃给《中国质量万里行》投稿,从各自立场和角度阐述自己的观点。本期特选几篇给大家共享。同时,由于版面所限,其他来稿未能照登,一并感谢所有参与者,下期热点话题等着你。

  允不允许自带酒水,历来争议颇多,一直未有定论。餐饮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肯定期盼“拒绝自带酒水”从“潜规则”变显规则,而且有义正言辞的理由——为消费者食品安全着想。消费者有自己的谱儿,纵你餐饮企业百般诱惑,一直信奉“买家没有卖家精”的道理,能节约开支的自当节约。故而,要不要拒绝自带酒水,实际上是一场商家与消费者的利益博弈战。
  公众并非对餐饮企业酒水不信任,而是嫌其太贵,这点想必大家都有感受。在利益驱动下,天下餐饮企业一般黑已成共识。除此之外,餐饮企业即便允许自带酒水,却往往收取天价开瓶费,甚至比酒水本身价格还高,这方面已有不少新闻报道。很明显,基于这些常识与经验,公众早已饱受餐饮中“霸王条款”之迫害,必然对此恨之入骨。
  《规范》中明确规定“餐饮企业有权接受或谢绝餐饮消费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享用”。这一“合理化”规定,相信大多数餐饮企业会选择“谢绝”,毕竟,以盈利为目的的他们岂会放弃白花花的银子不赚呢?至于市场这只“无形之手”,恐怕难以触及,交由市场去调节本身就是冒险行为,一旦某地形成垄断之势,或者餐饮企业选择“强强联合”,消费者受到的伤害肯定更深。
  再者,《规范》初衷是为“消费安全”,但似乎说不通,哪有消费者会傻了吧唧地拿着不安全的酒水去饮去喝?果真如此,那也是毫不知情,自是食品安全本身的问题,此又是另一码事。很明显,从安全出发让“拒绝”合法是讲不通的,反而更似餐饮协会找的挡箭牌,只不过比看守所里“诡异死”的借口高明一点而已。
  事实上,拒绝自带酒水的背后玄机,早已有媒体的深度报道,说其是营造一种无序竞争的状态,继而极大地赚取利润,又以垄断的价格去购买酒,可卖出价格却是一般商店的3~5倍,至于星级宾馆,远不止这个倍数,用商业连锁各个击破竞争对手,其中已经暗含商业贿赂。故而,开瓶费也好,拒绝自带酒水也好,不过是餐饮企业利益诉求的外在表现,一旦合法化,很明显是餐饮企业单方面的胜利,已经忽略对消费者合法诉求的保护。
  可以肯定的是,要解决这样一个难题并不难,禁止自带酒水也并非罪不可恕,可这一切必须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下,那就是规范食品市场价格,无论在哪类餐饮企业,同类食品的价格应该有一个“国家标准”,而这标准又能为公众所获悉、所熟识,同时严格监管食品安全,不能让食品在源头上出了任何差错。果真如此了,又何须动辄立《规范》呢?(龙敏飞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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