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举证责任在肯德基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松涛律师,看了本报报道后联系记者。
他说:肯德基秒杀门事件的核心是优惠券的真假问题,官网上这些消费券早已消失,官网在事发后也“无法显示”数小时,这让消费者如何去证实自己的券是真实的,这个做法不合理。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正)”,当消费者与经营者因商品和服务质量发生争议,对于一些难以检测、鉴定的,“经营者应当提供证明自己无过错的证据;不能提供无过错证据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举证责任在肯德基方面,肯德基需证明自己无过错。
北京那个将肯德基告上法庭的消费者很有意思,他说他的券“有肯德基优惠网的,有淘宝链接的,也有朋友送的”,总有一张是真的吧,但是肯德基拒绝检验优惠券真伪,只单方面声明因出现假券而停止活动。
肯德基:我们很重视很积极
肯德基始终没有对整个操作流程中出现的混乱局面做出过解释,也没有对假券认定公布评定标准。既然那么斩钉截铁认为“假券”,那为何不早点报警,也有助于及时锁定证据?
昨天,肯德基位于北京的中国总部公关部工作人员的回答依旧是“我们很重视,很积极在沟通这个事,具体你问当地公司”。
杭州公司工作人员说:“正在与政府和警方联系”。
记者问:“那是与政府哪方面在联系,到底有否报警?”